2020-05-06 13:34
為保證核酸檢測、抗體檢測納入醫保政策落地,武漢市醫保局5日確定相關項目醫保支付標準。其中,個人自付比例確定為10%,同時允許使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相關檢測費用 ,確保武漢市參保人最大限度享受醫保報銷,支付標準6日起同步執行。
日前,湖北省將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項目臨時納入湖北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按乙類支付,自5月6日起在全省正式執行。同時規定,醫保支付具體標準由我省各地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
什麼是按乙類支付?
武漢市參保人如何享受待遇?
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答。
據介紹,國家《藥品目錄》有相關規定,參保人員在住院使用乙類藥品時,要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個人自付費用,將餘下費用再納入報銷範圍,按比例進行報銷。根據湖北省相關規定,
我省乙類藥品個人自付比例為10%—30%。為了最大限度減輕武漢市參保人員經濟負擔,武漢市將個人自付比例確定為10%。武漢市核酸檢測、抗體檢測醫保支付標準包括:
一是武漢市參保人員住院進行核酸、抗體檢測,由參保人個人先付10%,剩餘部分再根據一級、二級、三級醫院的住院標準按比例報銷。
二是武漢市參保人員在門診進行核酸、抗體檢測,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允許使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相關檢測費用,居民醫保可使用醫保門診統籌基金參保人當期的額度支付。
三是確診和疑似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期間核酸、抗體檢測費用,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診療方案最新版明確的醫療服務項目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此外,湖北省核酸檢測、抗體檢測費用實行省級統一定價限價,武漢市也將根據相關要求,實行動態調整。
目前,根據相關規定,要保證“應檢人群”不因醫療負擔問題錯過關鍵檢測,做到“應檢盡檢”。多位專家表示,核酸檢測是一個醫療行為,不是消費行為,不提倡非危險的普通人群去做核酸檢測,特別是不提倡扎堆做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