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遺失貨物謊稱被偷 民警尋線追查還原真相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日前,市民胡先生將一面錦旗送到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文林派出所,感謝民警為他找回了一箱丟失的移動硬盤。要說這箱硬盤是怎麼弄丟的?還要從一起“盜竊”案說起。

今年4月8日下午2時許,某公司員工顧某(男,24歲,昆明人)報警稱,他在騎電動車送貨途中,在園西電子廣場門口,車上價值3萬多元一整箱移動硬盤被盜。文林派出所接報後,迅速到場瞭解情況,並詳細查看了案發地附近的監控視頻。

顧某稱,他騎電動車到園西路送貨,離開大約10分鐘回來,後車上的貨物就不見了。但民警調查後發現,自顧某到達至其離開,車上的貨物一直都在。民警懷疑,顧某很有可能監守自盜,要不就是貨物在其他地方不見了。

民警又尋線追蹤,終於發現顧某從園西電子廣場離開後,騎車行駛至盈江路附近,在一路口掉頭時,疑似有什麼東西從車上掉下來,並被路邊一家火鍋店的員工撿走了,從監控中看,那箱貨物與其反映的“一箱硬盤”很像。民警馬上來到該火鍋店,向店員說明情況後,店員拿出了撿到的東西,正是顧某遺失的一箱移動硬盤。

這邊民警已經找到丟失的移動硬盤,但顧某還是堅稱貨物是被偷了。直到民警將監控視頻放給顧某看,並將丟失的硬盤放在他面前,顧某才承認,因為自己不清楚硬盤是在哪掉的,擔心公司會讓他賠償,於是隨便編了時間,報警謊稱被盜。

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顧某謊報警情的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處200元罰款的處罰。

文林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轄區謊報警情、無效警情的情況大幅下降。民警從破小案、辦小事、解小憂、幫小忙、助小康“五小工程”入手,從本質工作出發,以群眾最迫切最關心的事為主導,認真履職,嚴格執法。今年以來,派出所轄區124天“零發案”,刑事警情較去年同比下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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