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共區域和電梯廣告收入應該歸誰?為什麼?

西北信息報社


小區的所有的公共收入,都歸全體業主所有!

但問題是,主人們,沒有了主人翁精神,將大權交給了吃裡扒外的業主委員會,使廣大業主成了被宰的羔羊!他們與物業公司,裡應外合,勾結起來,專吃自己人!

不信,你去問問,一問三不知!有多少小區被他們坑了?!不信,你去查查賬?!他們非把你搞死!否則社會上不會有這麼一句話叫,物業公司就是有執照的黑社會!忍著點吧哥們!呵呵!


康樂舅


所有小區的廣告收入應歸全體小區業主所有。

但誰見過這些鉅額收入!


我是安德烈


這個問題也是老生常談了。以前多次展開討論,結論比較統一,就是這些收入理應歸本小區全體業主所有,最好由業委會專人掌握,由業主大會決定支配使用。說是這麼說,但現實不一定是這樣,我本人樓房緊挨小區,但不歸小區管,不清楚內情,不便胡亂作答,但是有一點必須明確:小區範圍所有使用權屬於小區業主所有,所以,問題說的所有收入理所當然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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