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向你喜歡的人借錢嗎?

黎小魚


會,要看情況,最好留一個欠條,如果不想可以不要了,看你自己了。


烈酒灼腸情寄殤


一般情況下我不會向我“喜歡”的人張這個口。

但人有旦夕福禍。在遭遇突如其來的、不可抗住的困難時,憑自身的力量又一時難以挺過,在別無它法的情況下,我會張口借。

因為現實很殘酷:不借就過不了這個坎。既然借,不向我“喜歡”的人借,難道向我的“仇人”借?我可不確定“仇人”會借給我。

我相信,這個時候,我“喜歡”的人如果也“喜歡”我的話,在瞭解情況後,一定會理解和同情我眼前的困難,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會願意向我伸出援助之手。否則,那就是我看走了眼,錯把路人當“喜歡”的人,他也不配我“喜歡”。

雖然張口借,我也有我自己的原則,我一定會事先把相關事情考慮清楚,絕不會讓對方感到不明不白:

1.借多少。不是信口開河,不是多多益善,而是先要摸清自己的“米桶”,量力而借,絕不做“鑽頭不顧屁股”的事。同時,也要考慮我“喜歡”的人的承受能力,防止他實力透支而影響生活。

2.借多久。事先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精確計算,確保盡最大努力能按時履約。

3.定利息。本次借款是有息還是無息、多高的息,一定會事先跟“喜歡”的人商討確定,如果“喜歡”的人執意不收利息,就等履約時視自己的經濟狀況臨時決定。

4.立字據。親兄弟,明算帳。再“喜歡”的人,即使對方不要求立據,我也要主動寫據給對方,並且,將借款數量、還款時間、有無利息、違約賠償等相關事宜都寫入借據。

5.按期履約。按當初立據承諾認真兌現。期間,定期向“喜歡”的人如實彙報自己的現狀,讓對方瞭解我解決困難的進展情況。既讓對方感到我是重情重義的人,有能力按期履約;又可防止萬一不能按期履約,對方感到太突然,甚至產生歧義的想法。

總之,希望通過以上方法,讓我“喜歡”的人感到,他實實在在地幫助了他“喜歡”的人,有一種欣慰感和快樂感;我也用事實向我“喜歡”的人證明,自己是個守信譽、明事理、講感情、可信賴的人,從而不因借款事件影響我們之間的友誼、感情和關係。


生態老兒


我不會。

首先,因為要保留尊嚴。

其次,因為我們要懂得“刺蝟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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