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東莞發生了一件很危險的事故。
一輛白色轎車慢悠悠的在路邊開著,
而坐在副駕駛的人將一隻手伸出車外,
手裡還牽著一隻邊牧!
當時路上有很多車,狗狗也很激動,
情況十分危險(狗狗免費領養,衛星號:汪星人),路人都不禁捏一把汗,
後來交警聯繫車主才知道,
原來是狗狗拉肚子,弄得滿身都是,
他們想帶狗去寵物店洗澡,
又怕它弄髒車子,所以...
主人表示,寵物店離家才兩公里,
覺得這樣做不會出事...
知道交警蜀黍交代了事情的嚴重性,
這位主人才意識到自己做錯了,
事後,主人被處記2分、罰款100元。
雖然主人認錯態度很好,
但是大家都是成年人,
怎樣做是錯誤的想必自己心裡都有數,
寵物店離家才兩公里(狗狗免費領養,衛星號:汪星人),
實在不行走路去也當鍛鍊了,
讓狗狗做如此危險的動作,真的好嗎?
拜託那些不負責的鏟屎官們,
真不喜歡狗子的話,就別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