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口述海外追逃細節:逃犯被賭場“洗碼仔”扣留

在不少跨國追逃的電視劇中,相信大家常常會看到這樣的經典場面:潛逃的犯罪嫌疑人明明就站在面前,但因為沒有執法權,經偵民警不僅不能直接抓捕,反而會遇到重重阻力……


2014年,公安部啟動“獵狐行動”,並在一年內就抓捕外逃犯罪嫌疑人680名。


經偵民警陳振峰坦言,類似的情形,在他的 “獵狐”人生中也曾遇到。回首往事,陳振峰說:“每一條狐狸落網的背後,不僅需要克服不同國家間司法制度的差異,更是一次又一次的人性較量。”


民警口述海外追逃細節:逃犯被賭場“洗碼仔”扣留


37小時, 4500公里!

“我們必須快馬加鞭”


走進陳振峰的辦公室,一個套著灰色防塵袋的拉桿箱靠在牆邊。“一年最少有3個月在境外出差,說走說就走是我們‘獵狐人’的工作常態。”


境外追逃,有時需要爭分奪秒,速度是成功的關鍵因素。


“各個國家都有羈押時限的問題,超過時限就要放人,所以我們接到通知就要立即出發。”


陳振峰最難忘的是多年前的一次說走就走的追逃經歷。


2014年5月,涉嫌職務侵佔1500餘萬元的犯罪嫌疑人何某逃往越南。上海警方通過公安部國合局國際刑警處發函至越南、柬埔寨執法部門,要求對何某跨國協查。


很快,何某在越南的藏匿地被查明。但由於他不屬於“紅通”嫌犯,越南方面的抓捕工作一度擱淺。隨後,上海警方又多次與何某取得聯絡希望其投案自首。


11月,何某表達了自首的意向,但因為要給柬埔寨工廠的工人發工資,他離開越南前往柬埔寨。


當時的何某已經是柬埔寨當地知名商人,擁有上千人規模的工廠和2400公頃永久產權的土地。


就在何某返回工廠後,被當地的移民部門抓獲,柬埔寨移民局通知中國使館。陳振峰得到消息後立即辦理相關手續,當即準備出發事項。


沒有直飛的機票,11月9日上午10點,陳振峰帶員從浦東機場出發,經香港轉機,當天達柬埔寨金邊。第二天上午,他們又前往柬埔寨移民局,商討移交事項。晚上10點完成交接,11日0時從金邊返回上海……


“當時,柬埔寨移民局提出,必須在10日晚12時之前把人帶走。一旦羈押時限到期,就要放人,我們必須快馬加鞭。”


不到37個小時,從上海到柬埔寨金邊來回近4500多公里,陳振峰和同事馬不停蹄地奔波,終於成功將一名外逃半年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帶回上海。


民警口述海外追逃細節:逃犯被賭場“洗碼仔”扣留


“那天讓這小子跑了”


更多時候,境外追逃也是一場拉鋸戰。


目前我國的境外追逃工作,主要採取引渡、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等形式。由於各國司法制度不同,每一種形式都存在處理時間長、手續繁瑣的情況,而且面臨很多限制。


2018年6月21日,上海警方對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然而,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儂某已於6月20日凌晨過境他國,逃至柬埔寨。


明確儂某的潛逃位置後,陳振峰立即帶員趕赴當地。


“在我們出發的同時,‘家裡’(即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立即啟動了國際執法合作機制,提請國際刑警組織對儂某發佈了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在全球範圍內對其開展通緝。”


柬埔寨對陳振峰來說並不陌生,到當地追逃,他信心十足。


“很多經濟犯罪外逃嫌疑人都把東南亞國家作為落腳地,我們經常跟柬埔寨當地的移民、執法部門合作,當地一些華人和組織,也給我們工作提供過很大幫助。”


然而,儂某這條“狐狸”比想象的更狡猾。


抵達金邊,陳振峰通過當地關係人聯繫到儂某,並與他約定在一家飯店見面。然而,儂某見面當天並沒有現身,而是派了一個“探子”先來打探情況。


看到在場有中國人也有柬埔寨警察,“探子”立即知會儂某。“那天讓這小子跑了。”


此後幾天,陳振峰與柬埔寨當地執法部門緊密聯繫。


得知儂某已從陸路偷渡到他國,而後又已經登上了行駛至公海的貨船時,陳振峰立刻將消息傳回“家裡”。


民警口述海外追逃細節:逃犯被賭場“洗碼仔”扣留


上海的專案組設法聯繫到了船長。“船長是華人,跟他說明情況後,很配合地把船開回了出發港,我們在越南警方的配合將儂某抓住了。”


接下來的50多天,陳振峰作為上海警方的代表,與柬埔寨執法部門緊密合作,並在當地走訪排摸、伏擊守候,又成功抓獲了該案的4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結束工作回到上海,陳振峰算了下,在柬埔寨待了整整71天,那也是柬埔寨最熱的幾個月。“過程都很曲折。除了協調、談判,我們也要積極展開勸返,跟家屬溝通,做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不過這麼多年,習慣了。”


“那次,我遇到了一個‘對手’”


“其實,很多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在國外過得並不好,真有人是靠刷盤子度日的。”多年的“獵狐”經歷,陳振峰見過形形色色的人。


“抓捕阜興集團實控人朱某某的那次,我遇到了一個‘對手’。”


陳振峰所說的“對手”,是一名當地賭場的“洗碼仔”。


朱某某逃往他國後,整日流連賭場,找“洗碼仔”拿了高額籌碼,結果一星期全輸光了。當地執法部門調查發現,拿不出錢的朱某某被“洗碼仔”扣留。


在當地執法部門協助下,陳振峰不斷和這名賭場“洗碼仔”聯繫。“一開始,他答應10天后等朱某某把錢還他,就把人交給當地警方。但等了10天,他卻反悔了。”陳振峰說,實際上這個“洗碼仔”在國內某地也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但因為身在國外,面對中國警察也有恃無恐,反覆提出各種條件。


之後,陳振峰得知“洗碼仔”讓手下帶朱某某逃往了第三國,他快速出擊,通過國際合作將朱某某抓獲歸案。


當然,“洗碼仔”也沒能逃過法律的制裁,後來也被警方抓到了。“如果當時他肯合作,可以算立功表現的……他做出了選擇,也應承擔後果。”


陳振峰說:“經濟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在慾望面前失去控制力,作出了沉淪的選擇。比如非法集資的嫌疑人,不僅迷失了自己,還侵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民警口述海外追逃細節:逃犯被賭場“洗碼仔”扣留


“成功引渡的背後,是國家力量的體現”


在陳振峰看來,一次次海外追逃的成功,同樣是國家力量的體現。


從2014年至今,上海經偵先後向27個國家和地區派出61個緝捕小組,累計從45個國家和地區追回630餘名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其中“百名紅通”人員3名。


2016年的一次成功引渡,陳振峰津津樂道。


“2016年3月7日,在迪拜機場,阿聯酋警方將闞某移交給我國公安部工作組。這是中阿引渡條約自2004年生效後,我國首次從阿聯酋成功引渡逃犯,我參與了。”


2008年,闞某因涉嫌合同詐騙,被普陀警方上網追逃。


7年後,上海經偵鎖定了闞某的潛逃地在阿聯酋,隨即通過公安部向阿聯酋方面發送了協查請求。


不過,追捕並非想象中順利。


“要先發布紅通,他們才同意協助我們緝捕。國際刑警組織有相關規定,一旦某國確定了某個紅通對象的下落,就應該在法律的權限範圍內,立即將此人的下落通報給請求國。”


2016年1月,中國請求國際刑警組織發佈了紅色通報。


當月,闞某被緝捕歸案。同年2月,中方通過外交渠道向阿聯酋提出引渡請求。經過多方努力,一年後,阿聯酋最終同意引渡闞某……


“隨著中國國力的增強,這幾年跨境警務交警能感受到明顯的變化。” 陳振峰對此深有感觸。


只要還有一個逃犯,“獵狐”就不會結束。


“我們要讓境外在逃犯罪嫌疑人知道,海外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海角天涯,有逃必追。”陳振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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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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