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禮樂制度從崩壞到崛起,融入社會與政治因素的伎樂發展

導語:


音樂作為一項文化,在我國有著豐厚的歷史底蘊。它是解除人們單調乏味生活的樂趣源;是人們情緒低落時候排解憂慮的良藥;是於無形之中鼓舞和照亮人們前進之路的燈塔;更是激發我們無限遐想的智慧樹。音樂文化的社會功能在隋朝時被挖掘,人們由此展開變革,並在唐朝時進一步發展成為成為影響政治統治的重要因素。

唐代的樂文化當屬音樂文化發展的代表。不同種類的伎樂凸顯了不同統治者的觀念取向,統治者們根據實際社會的發展背景與統一國家的權利需要,定義了各種伎樂的歷史文化地位。伎樂文化的之所以完成由單一到多樣化的轉變,不僅由於社會發展的需要,更是為了擺脫其單一形式所帶來的侷限性。


一、伎樂文化的不斷革新


⑴九部樂十部樂到二部伎的崛起路徑


漢晉時期統治階級忽視音樂文化對於強化國家軟實力的重要作用,因此伎樂的發展舉步維艱。直至隋朝時期南北統一才有了國家各處音樂文化的融合,產生了九部樂,伎樂才真正得到了初期的發展。此時的九部樂在宮廷禮樂方面廣泛適用,形成了伎樂文化發展的熱潮,為九部樂改編成十部樂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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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樂


十部樂基於九部樂的增刪,削掉禮畢,增加高昌樂,主要用於群臣朝賀,為皇帝祝壽等盛大儀式活動。唐朝十部樂的改編,已經實現了權利統治與樂舞審美的完美融合,既達到了統治者利用伎樂文化鞏固政權,又達到了愉悅宮廷氣氛、樹立威嚴國風的作用。九部樂過渡到十部樂,體現了音樂文化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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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伎


關於二部伎,在《中國古代音樂簡史》中認為二部伎是九、十部伎的改編和替代,但也有很多著作持二部伎與九、十部伎並沒有直接關聯的觀點。在《新唐書•禮樂志十二》中"又分樂為二部:堂下立奏,謂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謂之坐部伎。太常閱坐部,不可教者隸立部,又不可教者乃習雅樂"對二部伎做出瞭解釋。二部伎是集合了九、十部伎精華的成功之作。


⑵散樂突破二部伎的侷限,實現革新發展


相比於九、十部樂和二部伎,散樂最大的優勢在於它不再拘泥於宮廷樂舞,而廣泛貫穿於官宦臣子,甚至是貧民百姓、街井瓦肆之間。

散樂褪去高貴的外表,融入民間的創作智慧,突破了二部伎範圍的侷限,得到進一步的改進與發展。散樂時期的宮廷樂則把演奏矛頭從二部伎轉向了在民間具有影響力的大麴目。

散樂的優勢不僅僅在於在民間流傳,更在於不再侷限於演奏,而是以唱為主。這就把歌唱樂舞有效結合起來,讓人耳目一新,不會因為奏樂單調而顯得宴會無趣。在民間更是把能與樂曲結合起來的一切事物都結合起來,從而出現了伎樂上的"百家爭鳴",伎樂的創新也得到了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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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樂


散樂將伎樂與歌唱,以及唐朝各地文化串聯起來,實現了在特徵上的獨立性,引發了人們對於伎樂功能的挖掘熱潮。將伎樂與歌唱結合,增加了伎樂的包涵彈性;將伎樂與戲劇結合,增加了動畫色彩;將伎樂與生活習慣結合,增加了伎樂的廣泛融合性…


二、伎樂文化融入社會功能因素和政治機緣因素


⑴伎樂的社會功能


伎樂本身主要即具有娛樂屬性,隋唐時期多用於宮廷宴會,是官場的取樂的一種活動形式,但伎樂也同時具有教育功能。孔子定義的"六藝"當中,樂為其中之一,這充分肯定了音樂對於人們思想的影響。唐朝時期對於伎樂的重視,也正是認為伎樂不僅能愉悅身心,還能陶冶情操,達到育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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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伎樂


除了愉悅身心、教育的社會功能外,伎樂還有培養人們對於樂曲獨特的韻律和節奏感。古代的音樂主要是靠各種樂器按照一定的規律排列,並彈奏。早期的伎樂主要是彈奏,唐朝後才把唱推到了主位上。人們對於伎樂的節奏把握得更準確,也是社會不斷進步的表現。伎樂培養人們的節奏感,推動社會進步。


⑵受政權支配的伎樂文化


隋朝時的伎樂最初被關於政治統治的目的而得到發展,這取決於隋朝南北統一的社會現狀。文化本身即具有決定國家實力強弱的能力,而伎樂文化綜合了南、北,甚至是胡樂等多類不同的樂種,因此更是成為了政權統一的最有利的武器。各個統治時期的君王比起用暴力進行強權,更偏向於用文化鞏固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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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伎樂圖


文化的繁榮興旺能夠促進國家經濟實力提升,避免因文化不同而產生社會意見的分歧。唐朝就是一個以文化多樣揚名中外最典型的例子,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便體現在吸收與改編伎樂文化上。前朝大多數沒有重視文化對於政治的影響力,這不僅抑制了多樣文化的發展與創新,更間接促使政權易主。

久而久之,文化與政權的關係越來越緊密,文化輔佐政權,權利促進文化發展,二者相輔相成。伎樂文化同樣如此。伎樂文化最初由隋朝統治者創立的九部樂,唐朝統治者改編,更進一步加強了伎樂文化的政權性質。政權之下的伎樂文化傳播效率提高,從官場獨制發揚至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大大的渲染了政權氛圍。


三、禮樂制度發展的社會背景


⑴文化的衝突與融合


隋朝的創立終結了持續已久的南北朝政權分立,讓北周、突厥、陳朝實現統一,各民族之間音樂的交流最為頻繁。我國的傳統音樂也因融合了外域音樂開始煥發光彩,伎樂吸收了各外族的音樂元素,並整合到本族音樂體系之中,這種進步,主要體現在伎樂的不斷演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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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少數民族音樂


伎樂發展初期,人們並不贊成將其他地域音樂與我國傳統音樂進行融合,因此對胡樂有著諸多的限制。由於社會環境和條件的改變,伎樂之間的交流、優勢互補成為必然。統治者對於伎樂的改編成為有效促進各族人民和睦相處的關鍵鑰匙,伎樂也逐漸染上了政權的色彩。

唐朝的外交在我國曆史上享有盛譽,與亞洲、非洲,乃至歐洲都交往甚密,很多典型事件可謂千古留名。在對外交往的路上,伎樂的崛起遠比其他文化崛起得要快。在我國已有的伎樂上融入他國風格完全不同的樂種,也並非易事。但通過不斷嘗試與改編,從外域汲取的音樂精華最終成就了我國伎樂的經典。


⑵伎樂的創新包含明確的政治目的


伎樂的創新象徵著中原子民對其他民族的接納。隋唐時期的九、十部樂除清樂、燕樂外,大多數都以外族國名為樂部的部名,這是與他國和平友好的見證。在伎樂上的創新,既維持了與他國友好的關係,鞏固統治,又發展了伎樂文化,形成文化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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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禮樂機構


禮樂制度在我國封建社會曾一度佔據主導地位。唐朝的太常寺音樂管理制度是當朝最高音樂權利機關,屬於正式的禮樂機構。其從上至下嚴格地執行已有的禮樂制度,對歷史上的禮樂制度進行改進,並制定了禮樂考核制度,使樂部發展高度制度化。這一系列流程使得一切事物井然有序。


四、伎樂需要整合創新的原因


⑴社會發展的需要


朝代的更替必然會帶來文化與習俗的差異,只有文化之間兼容幷蓄,才會發揮促進社會進步的作用。根據隋唐的社會背景,伎樂的整合創新便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唐朝一向以繁榮昌盛成為以後各朝各代效仿的對象,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順應社會文化的發展軌跡,並積極鼓勵文化發展創新,這和秦始皇強迫文化統一的觀念完全相反,結果自然也大相徑庭。

古代禮樂制度從崩壞到崛起,融入社會與政治因素的伎樂發展

唐代禮樂機構


如果伎樂文化始終由皇權壟斷,不能集思廣益,那何來伎樂的鼎盛時期。唐朝時期各族文化的融合勢不可擋,流行於民間的伎樂不可能靠武力消除,這便使廣大百姓紛紛參與到伎樂的整合創新中來,集大眾之智的創作必然比宮廷獨自改編更深入人心。

民間的街坊、樂坊、瓦肆皆流傳著伎樂的風韻。這些伎樂正因為有專業人員的整合才不會成為沒有記錄的歌舞彈唱,更不會錯失民間經典曲目。人們熱愛伎樂並使之成為社會發展的需要,極大地促進了當朝伎樂文化的繁榮,也讓伎樂朝著佔據更高的歷史文化地位方向前行。


⑵擺脫內容形式單一的侷限


形式單一的伎樂曲目,例如西周到隋朝以前的伎樂,空有舞蹈和樂器的敲打,儘管第一印象會有耳目一新,但卻難以避免單調乏味。改變伎樂的內容形式單一的狀況既可以吸引觀者的興趣,起到愉悅身心的作用,又可以提高宴會氛圍,避免碰到宴會進行不下去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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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伎樂的多種形式

相比我國傳統伎樂,隋唐的伎樂有了戲劇、歌唱等形式的糅合,通過民間發展起來的伎樂,在宮廷伎樂的基礎上增添了耐人尋味的煙火氣息,提高伎樂原本的裝飾性節奏和意境。也通過民間的提煉形成了自己鮮明的音樂藝術形式,徹底撕去曾經內容形式單一的標籤,為以後的伎樂發展提供寶貴的借鑑意義。


結語:


伎樂由最初的鮮為人知到九、十部樂的改編,坐立部伎的變革,再到流行於全街坊的散樂,其發展軌跡至今仍給我們提供了很多借鑑。歷史上的伎樂雖然被注入了許多政治因素,受到皇權的支配,但在一定意義上給伎樂的發揚光大提供了條件。

伎樂的不斷改進與創新,既促進了社會發展,伎樂本身也成為時代向前滾動的產物。伎樂在文化的衝突與融合中,褪去了內容老套、形式單一的特徵,發展至鼎盛時期,在眾多藝術中脫穎而出。在現代社會中,音樂便是伎樂的延伸與發展,成為人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事物。

參考文獻:

《伎樂與樂伎》;

《資治通鑑》;

《樂書要錄》;

《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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