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六入“兩高”報告,京師王殿學律師繼續推動冷水江案平反昭雪

五年六入“兩高”報告

京師王殿學律師繼續推動

冷水江案平反昭雪


五年六入“兩高”報告,京師王殿學律師繼續推動冷水江案平反昭雪


從2006年開始,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王殿學律師辦理的案件已經六次進入最高法、最高檢的兩會工作報告,分別是許金龍案、張嘉偉案、聶樹斌國家賠償案、王力軍案和張志超案(兩次)。詳情見本公眾號原創文章《五年六入“兩高”報告:王殿學律師辦理了哪些大案要案?》。

其實過去幾年,王殿學律師代理的大案要案還遠遠不止這幾件,但最讓他上心的,是與張志超案非常相似的湖南冷水江中學生姦殺教師案。

今年兩會期間,王殿學律師將冷水江中學生姦殺案的材料和建議提交給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希望藉助代表委員的問政作用,對案件起到實質性的推動作用。他期待,這個案件未來也能得到公正的結果,也許會有寫入“兩高”報告的可能。


冷水江市奸師案疑似真兇浮現,

急待司法審查


五年六入“兩高”報告,京師王殿學律師繼續推動冷水江案平反昭雪


2020年1月13日,山東臨沭張志超案平反昭雪。就在宣判無罪的當天,在山東淄博,張志超案辯護律師李遜、王殿學、劉志民、王朝勇又決定代理另一起中學生姦殺案的申訴,即湖南冷水江市劉滸謝偉強姦殺害女教師案。

冷水江劉滸謝偉強姦殺人案曾經多家媒體報道。2020年初,此案又曝出重磅新聞,疑似“真兇”浮現,卻被以侮辱屍體罪起訴至法院。在張志超案宣判前不久,為劉滸謝偉案提供法律援助的葉竹盛律師聯繫到李遜律師,希望張志超案的代理律師能參加代理冷水江劉滸、謝偉涉嫌強姦殺人案的申訴。張志超獲得自由後,張志超的辯護人李遜和王殿學律師接受劉滸的委託,為劉滸涉嫌強姦案代理申訴。而同案人王廣超的辯護人劉志民律師和王朝勇律師,則將作為劉滸之母許小紅的申訴律師,為其涉嫌包庇案申訴。

2009年9月30日,劉滸、謝偉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被冷水江市檢察院批准逮捕。謝偉的父親謝國東、劉滸的母親許小紅於同年8月31日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8月19日,婁底市中院判決劉滸和謝偉犯強姦罪,處無期徒刑;謝國東犯包庇罪,處有期徒刑三年;許小紅犯包庇罪,處有期徒刑四年。當事人堅持不認罪不減刑,多次提起信訪或申訴,但始終未能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四位律師希望,他們的代理工作能為劉滸、謝偉帶來自由,讓許小紅、謝國東重獲清白,讓兩家人早日團聚。

此外,上海律師鄧學平、周小羊,廣東律師劉華、鄧定遠、李修蛟,北京律師範辰、徐華潔、周雷、符惠清,江蘇律師劉錄等人也投入到劉滸謝偉案的代理申訴工作中。他們共同擬定了一份《關於湖南冷水江劉滸、謝偉“奸師”冤案真兇湧現最高法最高檢應立即介入複查的緊急呼籲》,包含五方面的內容:

一、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劉滸謝偉案進行復查並啟動再審;

二、建議冷水江市法院終止審理謝偉母親餘利雲涉嫌包庇罪一案和張某涉嫌侮辱屍體罪一案;

三、建議最高法院指定湖南省外中級以上法院異地審理餘利雲涉嫌包庇罪一案和張某涉嫌侮辱屍體罪一案;

四、建議公安部指定異地偵查機關,對張某涉嫌侮辱屍體罪一案進行重新偵查;

五、建議公開審理餘利雲涉嫌包庇罪一案,並及時公開張某涉嫌侮辱屍體罪一案的相關情況,回應相關質疑。

接受委託後,李遜、王殿學等律師向冷水江檢察院遞交了《關於提交劉雲死亡時間證據的申請》,也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湖南高院遞交過申訴材料。鄧學平、周小羊律師於2020年4月1日疫情期間跑到長沙,找湖南高院承辦法官。之前,湖南高院多次與律師們聯繫,希望律師們去長沙見面交流,但真的有律師冒著疫情風險趕到了長沙,湖南高院又說還沒確定承辦法官,無法閱卷,也確定不了複查進展,撲了個空。

今年兩會期間,王殿學律師聯繫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向他們反映劉滸、謝偉奸師殺人一案存在的問題,和疑似真兇已經落網卻被以侮辱屍體罪起訴到法院的極為罕見的情況。

據瞭解,2009年發生在湖南冷水江的兩名高中生劉滸、謝偉奸師殺人一案,在近年出現了新的證據變化,經過被害人內衣上的DNA比對,發現了一名疑似真兇張某,目前此人已經落網。但是,荒唐的是,當地不僅沒有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依法對劉滸、謝偉強姦一案啟動再審,反而以涉嫌侮辱屍體罪對張某進行處理,目前張某的案件正在法院審理當中。相關資料顯示,該案被害人並非死於現場,而是送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也就是說,在張某與被害人接觸的時候並不存在所謂的“屍體”。

基於此,在明顯存在第三人作案可能性的情況下,王殿學律師認為,司法機關應該依法介入該案,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及時糾正錯案,還2個家庭、5名被告人一個清白,同時避免用一個錯案掩蓋另一個錯案。

一、案件的基本事實


2009年8月25日晚10點,婁底冷水江市制鹼廠生活區發生一起命案,時年41歲的廠職工子弟小學劉老師,在自家6樓樓頂的天台遭遇襲擊,後送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2009年8月27日,冷水江市六中高二學生劉滸和謝偉被警方傳喚,遇害的劉老師曾是兩人在廠職工子弟小學就讀時的英語老師。經過冷水江警方三天兩夜的突審,一直到8月30日凌晨,劉滸、謝偉兩人前後均承認“姦殺老師”。但二人供述之間存在重大矛盾,且與現場情況的諸多細節無法吻合。

二人承認後的次日,即8月31日,劉滸的母親許小紅和謝偉的父親謝國東均以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謝偉的母親餘利雲也後來被捕。

2010年8月19日,婁底中院以強姦罪判處謝偉、劉滸無期徒刑,以包庇罪判處許小紅有期徒刑四年,判處謝國東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2012年12月7日,湖南省高院決定駁回申訴。

在送監獄服刑後,謝偉、劉滸二人始終不認罪,拒絕減刑,要求洗清冤獄。


二、該案明顯存在第三人作案的可能


判決書顯示,該案缺乏認定被告人實施犯罪的客觀證據。原判判決認定被告人謝偉、劉滸先後強姦被害人十多分鐘,劉滸還用中指扣摸被害人下體五六分鐘,被害人遇害10小時後即進行了屍檢,但是,屍檢報告不僅未能從被害人身上和體內提取到劉滸、謝偉的任何生物成分,而且原始屍檢筆錄載明被害人陰道無損傷、無充血,不符合強姦的特徵。

不僅如此,案發現場反而檢出了第三人的DNA。湖南省公安廳出具的鑑定報告顯示,被害人胸罩上的血跡屬於混合型基因,包含一未知男性的基因型。然而,這份鑑定報告在原審判決中並未提及。

據瞭解,該案經媒體報道引發關注後,湖南省高院曾在2017年再次進行了複查,並出具了一份文書,其中明確提到“本院二審和複查期間在處理上均存在分歧”,“不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但僅建議由信訪局處理,並未啟動再審。

三、疑似真兇浮現,

卻被以侮辱屍體罪進行處理


2018年10月,該案援助律師葉竹盛從湖南省高院獲知,當年遺留在被害人胸罩上的血跡,經過DNA比對,已經有了重大發現,該DNA系另一名男子張某所留。2019年初,劉滸、謝偉家屬獲知,張某已經落網,被冷水江市辦案機關抓獲。

根據經驗常識來看,該血跡不可能是張某偶然留下,因為該血跡處於被害人私密內衣下,而張某和被害人並不相識,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留下;案發地點是在小區樓頂天台,案發時間是晚上,而張某也並非該小區住戶,這進一步否定了張某偶然留下的可能性。

與此同時,根據公開的判決書內容顯示,張某是一名慣犯,具有盜竊習慣和暴力傾向,曾在廣州犯了盜竊罪,後在杭州實施持刀搶劫。

這些信息均顯示出來一種傾向:該案極有可能是張某所為,可能是流竄至小區內盜竊被劉某發現後起意殺人,也可能是見色起意強姦。然而,荒唐的是,張某卻是以侮辱屍體罪被起訴至法院,目前正在法院審理當中。但是,被害人並非死於現場,而是在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以侮辱屍體辦理此案,明顯有違常識和司法公正。


四、建議介入該案進行復查,

督促案件正確處理,避免一錯再錯


劉滸的母親許小紅近期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郵遞了申訴的材料,同時指出了該案存在出現真兇等新證據的事實。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將所有材料原封退回,並出具了一份未蓋章的說明文件,其中提到:“經審查材料及系統查詢,發現您們之前已多次來訪過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就你們的申訴均作出‘勸息’的處理意見,望你們服判息訴。請您們不要再寄信過來,不再予以審查。”

此外,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顯示,該院於2020年1月18日曾發佈一則《情況說明》,其內容為:“1月17日,網絡媒體發佈《冷水江兩高中生姦殺教師案“真兇”疑雲》一文,引發網民關注。目前,我院正依法對劉某、謝某犯強姦罪一案進行申訴複查,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然而,據該案的代理律師介紹,在聯繫湖南省高院複查該案的主辦法官時,卻遭遇了踢皮球,主辦法官稱自己不負責該案,讓聯繫審監庭的一副庭長。該副庭長卻說他也不負責這個案件,要知道誰負責要在立案大廳查。立案大廳又讓律師到信訪中心查,信訪中心又讓聯繫立案大廳。結果到現在代理律師都不知道這個案件的主辦法官是誰,時至今日,依然沒有任何消息和進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機關堅持疑罪從無原則,堅持錯案必究的立場,平反了眾多冤假錯案,有力維護了司法公正,山東張志超涉嫌強姦一案就是其中的典型。相關情況顯示,該案很可能又是一起翻版的“張志超案”,不僅同樣缺乏任何證明被告人有罪的客觀證據,而且還出現了疑似真兇。在這種情況下,司法機關應該及時、積極地介入該案進行復查,依法應當啟動再審,落實疑罪從無原則,堅持錯案必究,維護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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