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首例涉“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甘肅經濟日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蘇葉)日前,天水市麥積區法院對天水市首例涉“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一審宣判,涉案5名被告人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刑罰,全案判決罰金29萬餘元。

經審理查明,2017年初至2019年8月期間,龍某某等5名被告人利用被害人急需借款的心理,首先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以“無抵押、利息低、放款快”為誘餌,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引誘被害人借款,誘使被害人與之簽訂“虛高借款”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以行規等名義扣取高額“砍頭息”等利息,並約定借款期限為7天等較短的時間,從表面上讓借款人以為借款利息是20%-30%,實際隱瞞年化利率超過1000%的超高利息,再以收取“續期費”“逾期費”等名義虛增債務或肆意認定違約。在被害人到期不能還款的情況下,採取發送威脅、辱罵等信息及PS添加侮辱性、淫穢性內容的被害人手持身份證照片或裸照、電話轟炸等不正當手段向被害人及其親友施壓催債,滋擾被害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秩序,或相互推薦客戶,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轉單平賬”,誘騙被害人借新還舊,進一步惡意壘高借款金額,或肆意認定違約,使被害人陷入設置好的“套路貸”圈套,從而實現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的目的。5名被告人共發放貸款675萬餘元,收回借款1019萬餘元,非法獲利35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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