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虛偽的矯情,“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內”,這話就是真理。“領海寬度為12海里”的規定,就是這句話的有力證明。如果當年我國的火炮射程可以更遠,也許12就不是12了。
早在14世紀,有學者主張領海的寬度為100海里。100海里什麼概念?大約185公里,按時速100公里計算,開車大約要開2小時。如果後世真採用了這個主張,光是國家間領海方面的糾紛就得讓國際社會操碎了心。
到16、17世紀,又有人提出領海應該是“視力所及的地平線”的主張,這是看不起誰的視力呢!
視力永遠比不過實力!到18世紀,領海範圍又逐漸演變為“一國的領海寬度應該在大炮射程之內”,一般為3海里。可隨著大炮射程的變化,3海里也沒成為一個準數兒,一會7、一會11、一會22…
在新中國建國初期,海疆領土該如何劃定,也成了一個緊要且棘手的問題。
一方面,國際上以美國為首的強權,都擁有明顯的海軍優勢,自然希望他們的軍艦可以在所有四大洲七大洋,隨心所欲,任性航行,當然也就希望各國領海範圍越小越好,3海里,不能再多了。事實上,當時西方國家的領海,也確實是按3海里定的。
另一方面,原國民政府也依照“國際慣例,”早在1931年就頒佈了“3海里領海制”。在沒有足夠海防能力時,這個所謂的“3海里領海制”基本形同虛設,對列強軍艦沿岸橫行毫無約束力和威懾力。反而極大限縮了我們的海洋國土面積,建國之初,我們當時的海洋麵積只有70萬平方公里,(現在為470萬平方公里,有說300萬平方公里的自己查區別)。
1958年8月,在北戴河商討研究領海範圍問題時,不少與會的海洋法學者認為,應該繼續採用3海里領海的規定,理由是根據《海牙協議》和國民政府定的3海里舊制,如果我國貿然更改、不予承認,可能會引起國際爭端。尤其會引起美英兩國的反對,搞不好還會招來戰事。
毛主席聽了這些專家的建議,沉思片刻,以他慣有的大無畏的語氣說道:“《海牙協議》又不是聖旨,英美也不是霸王嘛,我們的領海線還是擴寬一些好。從各方面看,仗一時半會還打不起來。我們不願意打,帝國主義就那麼想打?我看未必!真要打,我們也不怕,在朝鮮易經較量過,不過如此嘛!”
海洋法專家倪徵燠先生也表示,西方國家主張領海寬度為3海里,只不過是方便他們對別的國家侵門踏戶,肆意侵犯別國海權,但新興的發展中國家,往往更願意主張12海里,甚至更寬的領海寬度。
毛主席想了想又問:“如果確定12海里的領海寬度,渤海海域還存在公海嗎?”
倪徵燠上前解釋:“渤海最寬的水道老鐵山水道也不到24海里,如果確定領海基線為12海里,渤海就會完全成為我們的內海。”
12海里領海基線還有一個重要意義,就是將金門劃入了中國領海,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作戰時美國的武力干預。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當時的岸基火炮射程,也只能剛剛覆蓋12海里。
這次討論會,最終由毛主席力排眾議,拍板定案,確立了12海里領海寬度的原則。而且就在這次會議後,馬上就開始了炮擊金門。炮擊持續10天后,我們宣佈決定暫停炮擊3天。
與此同時,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發佈了我國關於領海線的聲明。聲明的第一條就是“我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 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國政府許可,不得進入中國領海及其上空”!
不出所料,聲明發布後,遭到美英日等國的集體反對,但他們也只是口頭上叫叫,身體還是很誠實,他們的軍艦並沒有敢進入我12海里領海內挑釁橫行。畢竟,我軍在朝鮮戰爭中的軍威,不是吹出來的;畢竟,我們可以覆蓋12海里的火炮,還是夠用的。
作為大國,我國是全世界最早採用12海里領海原則的國家之一,同時也在世界範圍內樹立了榜樣,為其他各國所效仿,助推他們捍衛、鞏固了本國的海洋權益,並最終贏得了國際社會的認可,直至1982年寫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看,國際社會多通情達理,這個世界,值得我們用真理說服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