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保證金糾紛適用專屬管轄嗎?什麼情況下做一般合同處理?

長征中的探路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適用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的原則!如果想要變更管轄地,只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就行,但約定的法院應該在合同可能涉及的一些管轄地,而不能約定和合同完全無關的管轄地!同時約定的管轄法院不能違反法院的級別管轄!


第三方客觀視角


不好意思,不做這類案件,不專業[捂臉],沒法回答。


廟小童律師


個人覺得屬於專屬管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僅僅是簽了合同,交了保證金,而沒有實際履行,那麼可能會按照一般合同來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