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遇到過“碰瓷”嗎?
碰瓷讓人判斷不清又防不勝防,這個行為,讓很多駕駛員深惡痛絕。
今年,北京警方就抓獲了一名碰瓷慣犯,他的“碰瓷招數”招數簡直了。
今年4月28日,司機曹先生在北京國貿橋東北角的紅綠燈路口準備右轉時,見到前方有一男子,便停下車等待其先過馬路。看著男子走過車身,曹先生剛一啟動車輛,男子便將腳伸到曹先生車輛的右保險槓處,然後就“瘸”了。
沒等曹先生下車查看,男子拉開車門就上了車,並以受傷為由要求去醫院檢查。途中,男子又提出“私了”,曹先生無奈只得支付2000元了事。
這位男子離開後,曹先生繼續開車,兜兜轉轉又回到了被“碰瓷”的路口,沒想到再次見到“碰瓷”人侯某,曹先生立即報警。
警方發現,男子侯某多次在路口實施“碰瓷”。
後經法院審理查明,侯某除了敲詐曹先生2000元外,還曾在去年10月27日和11月3日,分別在北京朝陽區工體南門和平樂園附近,用“碰瓷”的手段分別敲詐了兩名司機3000元和300元。而在今年3月15日,侯某在北京朝陽區恆惠東路附近“碰瓷”一輛私家車敲詐2000元未遂。
侯某,36歲,安徽戶籍。
2014年至今,在北京有過多起詐騙或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記錄,屬於累犯。
一段路口的監控畫面顯示,侯某在馬路邊等到一輛左轉的私家車駛近才開始往前過馬路,行至該車左側車頭時,車輛本已停下等他經過,但侯某明顯一個“卡腿”的動作佯裝被車軋到,之後便一瘸一拐地走到副駕位置拉開車門上了車。
法院審理認為,侯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9月2日,侯某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碰瓷”所得法院責令侯某退賠受害司機。
終於被法律制裁了!
可能侯某沒想到,自己只是做些不易被察覺的假動作來騙取金錢,不僅退賠碰瓷款,還要被處罰並坐牢。
對於駕駛員來說,如果行車路上遇到“碰瓷”,
真的不太好辨別。◆ 所以盼寶建議各位盼粉 ◆
開車與行人一定要換位思考,爭搶一秒不如踩一腳剎車,以確保行人的安全。如果真的遇到惡意碰瓷,可以報警請警察蜀黍幫忙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