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萬元買190萬住宅 5年後反而賠了17萬

在中國,一套住房早已不僅僅是安家的居所,而是成了居家和理財投資結合的商品。在買房的時候,大多數人不僅要思考房屋的戶型、地段和周邊配套設施,同時也會考察房屋將來有無升值潛力,希望能夠未來依靠房子實現以小換大的財富升級。在買房這件事上,廣州的黃某本應是個獲益者,五年前他買下的一套190萬的房子,如今已經漲到400萬元。然而,黃某最後不僅沒保住房子,反而倒賠了17萬,這是怎麼回事?

男子花2萬元買190萬住宅 5年後反而賠了17萬

未付清房款被判解除合同


2013年3月,黃某在廣州南沙區某大型樓盤購入一套總金額190多萬元的商品房住宅。然而購房合同簽訂後,黃某僅支付了2萬元購房定金,此後便再未支付任何房款。

2014年12月,黃某接到了房產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書》,但他並不同意解除合同。此後,房產公司兩度將黃某上訴至法院。2015年1月,房產公司向南沙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與黃某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黃某支付違約金。然而在庭審中,黃某表示了願意繼續履行合同並支付違約金,房產公司也認為可以繼續調解協商,因此申請撤訴。

2018年3月,房產公司再次向南沙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雙方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黃某協助辦理網籤合同註銷手續及支付房價款20%的違約金。南沙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至今只支付了20000元購房定金,雖然申請了延期付款,但並沒有證據證明房產公司做出了允諾。事實上,黃某也未按照延期付款申請的時間支付房款,房產公司依合同約定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最終當地法院判決房產公司與黃某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黃某協助房產公司辦理網簽註銷手續,抵扣2萬元定金後,黃某仍須支付違約金17萬多元。

付款延期申請如何避免糾紛


黃某僅靠2萬元就買房的案例雖然非常極端,但生活中不少購房者卻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如果自己的資金鍊出現了問題,導致原本約定的付款時間出現偏差,那麼如何才能確保自己的財產狀況安全,能順利支付房款呢?

第一步:正確估量個人資產

買房要根據需要和支付能力綜合考慮,先買能買得起的房子,再買喜歡的房子,購房者應仔細計算個人淨資產。淨值是一個人支付的能力,必須仔細計算,對於一般的上班族也包括三個月支出的總和,以便應急。

第二步:考慮還貸能力

許多有購房資金的人會選擇向商業銀行申請房貸來分散還款壓力。購房後每月向銀行付款已成為許多購房者的主要經濟負擔。因此,購房時辦理的抵押貸款業務,必須根據自己以後的經濟收入狀況決定。

第三步:瞭解各項稅費

買房時,應根據自有資金條件買房。但是,準備一百萬元的現金並不意味著你可以買到100萬美元的房子,因為你必須要扣除必要的辦證費用和維修資金等費用。目前,買房的稅收需要支付相當大的比例,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稅項有契稅、房地產交易費。在購買二手房時,要特別注意房產交易稅和稅費,一些賣家的稅費可以由買家支付。建議在購買房子之前,去房地產交易中心仔細詢問相關費率。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用銀行貸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時由於貸款政策調整或別的原因銀行未能足額放貸的話,買方仍然要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因為,合同的約定只能認為通過銀行貸款來支付房款的方式得到了賣方允許,而不能認為買方可因此不需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合同中一般約定,當銀行不能放款式或放款額度不夠時,由買家負責補足。

(本文綜合自:華律網、廣州日報、樓盤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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