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曹雲金離婚案,離婚後財產到底該怎麼分配?

6月11日下午,曹雲金表示已經和妻子唐菀協議離婚,曾經的恩愛夫妻如今分道揚鑣,可以說一時讓不少網友都驚呆了。曹雲金和唐菀在2017年曝光戀情,半年後奉子成婚,如今他們的女兒剛剛一歲多,也是讓人心疼。

細看曹雲金離婚案,離婚後財產到底該怎麼分配?

不過即使離婚了,曹雲金和前妻唐菀共同撫養女兒,也沒有因此產生奪子糾紛,也算是和平分手吧。在離婚聲明中,曹雲金稱兩人分開的原因是性格不合,不存在婚內出軌或者不忠於婚姻的情況,這對於他們兩個人來說,也可能是最好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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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爆料,離婚後曹雲金支付給了唐菀500萬元,而之前曹雲金助理發佈過消息,稱唐菀婚後沒有收入。

想必婚前曹雲金的收入,唐菀是一分也拿不走,而且在某檔綜藝中,唐菀和曹雲金就透露過兩人的財產分開,平時各花各的,曹雲金對於男人把錢上交給老婆還不以為然,在聽聞武大靖的爸爸平時零花錢都要跟老婆要,更是表現出質疑。

細看曹雲金離婚案,離婚後財產到底該怎麼分配?

但是,在正常雙方離婚後的財產到底應該怎麼清算呢?

讓先邦律師來告訴你:

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戶”。

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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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曹雲金屬於公眾人物,夫妻雙方應該是私下協商後進行的結果,而這次離婚風波過後,大家對曹雲金印象分再次大減,以後不知道事業還能不能這麼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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