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我們都知道一般企業法定的所得稅率是25%。那麼一般企業的所得稅稅負率是多少呢?(所得稅稅負率,就是全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佔全年收入總額的百分比。)

這個其實很難說,不同企業的稅負率差別很大,因為行業的利潤率不同,以及各企業的成本控制水平高低等因素,都會影響到每個企業的稅負率,常規來說,在1%~5%都是有可能的,當然虧損企業所得稅稅負率為0,這個另當別論。

但從2020年1月1日開始,符合一定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稅負率不但可以準確估算出來,做到心中有數,而且絕對低到讓老闆睡著都能笑醒。

我們來看一下是怎麼回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規定: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核定徵收的跨境電商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並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 大家不要小看核定徵收,從實踐角度來看,核定徵收所得稅幾乎可以視為是一種稅收優惠政策。


如果跨境電商企業還是小型微利企業,也就是說滿足下列條件,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當跨境電商企業將這兩個政策疊加適用,我們可以分段計算出跨境電商的所得稅稅負率:

當公司年收入≤2500萬,假設A公司2020年收入總額為2500萬,根據應稅所得率4%可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則應繳納企業所得稅5萬元。稅額與收入之比僅為2‰!

當公司年收入2500萬假設A公司2020年收入總額為7500萬,根據應稅所得率4%可得,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則應繳納企業所得稅25萬元。稅額與收入之比為3.33‰!

當公司年收入>7500萬,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假設A公司2020年收入總額為8000萬,根據應稅所得率4%可得,應納稅所得額為320萬,則應繳納企業所得稅80萬元,按2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稅額與收入之比為1%。

而且根據國稅發〔2008〕30號《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第六條的規定,核定徵收時,應稅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

所以要注意,如果跨境電商企業有免稅收入或不徵稅收入,這些是不參與核定的。一般來說,可能存在的免稅收入有兩項:1、國債利息收入;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由此可見,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所得稅稅負率最低可為2‰,絕對是各行業中最低稅負率了。

這麼優惠的政策,如果想享受,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呢?首先,是必須建立在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商企業,現在已經有46個城市被批准為綜合試驗區了,相信今後還會繼續擴大。具體名單如下:

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名單批次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跨境電商企業,令人心動的低稅負

其次,企業所得稅如果核定徵收還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在綜試區註冊,並在註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出口貨物日期、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的;(二)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的;(三)出口貨物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其增值稅、消費稅享受免稅政策的。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能享受低至2‰的所得稅稅負率,符合條件的企業不要忘記享受。而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可能的情況下,創造條件,向它靠攏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