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告知存在“雙重戶口”,之後兩次被註銷!5年過去了,他仍是“黑戶”

  本報訊 “5年前,我突然成了一個沒有戶口的人!”今年64歲的李世華近日表示,他自小隨父親從廣東到海南儋州生活並落戶,2014年被告知自己存在“雙重戶口”,之後戶口被註銷兩次,至今仍是“黑戶”。李世華說:“由於沒有戶口,這幾年我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企業也遭受沉重打擊,出行無法乘坐高鐵、飛機。”(記者 劉兵)


【突然】

  民警打來電話,他被告知有“雙重戶口”

  “2014年初,我接到廣東省吳川市公安局淺水派出所民警打來的電話,稱我存在‘雙重戶口’。”李世華說,他當時接到電話很詫異,他10歲前就跟隨父親從廣東吳川來到儋州生活並落戶,怎麼會在吳川市還有一個戶口?

  隨後,李世華經過詢問吳川的親戚,瞭解到堂哥在上世紀90年代初村裡進行戶籍人口申報時,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以其名義辦理了一個戶口,名字登記為“李水平”。

  李世華說,2014年9月8日,他主動到吳川市公安局淺水派出所申請註銷名為“李水平”的戶口。

  記者從李世華提供的材料看到,淺水派出所於當日出具了受理回執。之後,吳川市公安機關於2015年2月11日註銷登記了李世華在吳川市淺水鎮覃村的重複戶口,併為李世華出具戶口註銷證明並加蓋公章。

  “然而,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李世華說,“2014年11月27日,儋州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在沒有告知並找我核實的情況下,也以‘雙重戶口’為由,註銷了我在儋州的戶口。直到吳川的戶口被註銷,我才發現這一情況。就這樣,我第一次成了一個沒有戶口的人。”


  【蹊蹺】

  “剛恢復戶口,次日下午就被註銷”

  “自上世紀70年代起,我就居住在儋州市那大鎮大同社區,後來與那大鎮居民李某梅結婚,婚後育有二子一女,三個孩子均在儋州出生並落戶,一家人在此生活至今。”李世華說。之後,他多次找到東風派出所要求恢復戶口。

  李世華提供的材料顯示,2015年4月8日,東風派出所恢復了李世華的戶口,並於當日為他辦理新戶口本,打印了戶籍證明。

  “2015年4月9日上午,我去東風派出所辦理身份證及進行指紋錄入,並打印了受理回執。”李世華說,此時廣東吳川的戶口已於當年2月份註銷,儋州戶口是其唯一戶口。

  “然而就在當日下午,我的儋州戶口再次被註銷。就這樣,我第二次成了一個沒有戶口的人。”李世華稱。

  此次戶口註銷核准表顯示,註銷理由為“該戶口屬於再生戶口”。


  【起訴】

  一審法院:儋州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行為程序合法

  對此,李世華將儋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請求撤銷儋州市公安局註銷其戶籍的行政行為,恢復其戶籍登記。

  海口市美蘭區法院認為,李世華原在儋州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的戶口系手續不齊全補錄的重複虛假戶口,於2014年11月27日被儋州市公安局註銷刪除。2015年2月11日,李世華到廣東省吳川市公安局淺水派出所提交註銷戶口申請,吳川市公安局以戶口遷出為由註銷了“李水平”的戶口。

  2015年3月25日,李世華向儋州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申請戶口恢復,不是辦理戶口遷入,儋州市公安局恢復其戶口,是對原虛假戶口的恢復。儋州市公安局於恢復李世華戶口次日予以註銷刪除,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的規定。儋州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對原告提出的訴求,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儋州市公安局申請再審被駁回

  李世華不服判決,遂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訴。海口中院認為,儋州市公安局在辦理過程中,在未聯繫到上訴人李世華,也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更無聽取陳述和申辯的情況下,徑行作出註銷上訴人李世華戶口的行政行為,違反了行政行為的程序正當原則,屬於程序違法,依法應予撤銷。該院依法判決撤銷海口市美蘭區法院(2015)美行初字第58號行政判決;撤銷儋州市公安局2015年4月9日作出的註銷李世華戶口的行政行為。

  海口中院作出判決後,儋州市公安局向省高院申請再審。省高院認為,根據已查明的事實,2014年11月27日,儋州市公安局以重複戶口為由註銷了李世華的戶口。經李世華申請,吳川市公安局註銷了李世華在吳川市名為“李水平”的戶口。2015年4月8日,儋州市公安局經李世華申請重新登記了李世華的戶口,次日該局再次註銷該戶口。此時李世華在吳川市的戶口已經註銷,李世華在儋州的該戶口已是其唯一戶口。

  省高院指出:儋州市公安局在案件審理期間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作出行政行為前履行了告知義務,二審判決並無不當,申請再審的理由不成立。

  2017年12月26日,省高院駁回儋州市公安局的再審申請。


  【派出所】

  已補充履行告知義務,建議到廣東吳川恢復戶口

  李世華稱,他今年7月份接到東風派出所通知,隨後趕到現場。有關負責人接待了他,民警隨後當場為他打印戶口本,給他看了一下,又再次將戶口本收回。

  有了法院判決,東風派出所卻仍未恢復李世華的戶口,這是為何?昨日,該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淺水派出所在東風派出所之前註銷了李世華的戶口,辦理戶口相關事宜應找淺水派出所。

  該負責人稱,根據海口中院作出的判決,東風派出所在辦理戶籍時,未聯繫到李世華,也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屬於程序違法。今年7月14日,東風派出所通知李世華到場,向他履行告知義務,但其拒絕在告知書上簽字。

  針對李世華的情況,該負責人建議,其可以到吳川市恢復戶口,若符合條件再將戶口遷移到儋州。


  【影響】

  “沒有戶口幾乎寸步難行,無法出島洽談業務”

  李世華說:“法院判決後,我多次找東風派出所要求恢復戶口,他們的確要求我向淺水派出所申請補錄淺水戶口再進行遷移。”對此,他向淺水派出所進行了書面諮詢。

  淺水派出所2018年3月14日作出的一份書面回覆顯示,李世華在吳川市的戶口已按程序進行註銷。該所表示:經過民警調查核實,李世華長年居住於儋州市,妻兒戶口及相關的財產均在儋州市,在轄區內沒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也沒有房產等,並非淺水轄區的常住人口。

  李世華說:“我拿到淺水派出所的書面回覆後去找東風派出所,但他們依然沒有給我恢復戶口。到現在,我已經‘黑戶’達5年多時間。”

  “幾十年來,我一直生活在儋州,此前成立公司、購買房產等都使用儋州的身份證。”李世華說,“沒有戶口我幾乎寸步難行,無法乘坐飛機、高鐵,無法去島外與客戶洽談業務,公司原本計劃的開工項目也因此流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