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快評:波音和空客補貼案再塑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功能

10月26日,歐盟委員會負責貿易事務的執行副主席發佈聲明表示,針對美國政府向波音公司提供非法補貼一案,WTO爭端解決機構已正式授權歐盟對美國實施反制措施。提振了已經陷入停擺的爭端解決機制的功能,依舊是多邊貿易體制的規則組件和程序保障。

波音和空客的補貼貿易爭端由來已久。早在2004年,波音和空客就陷入了針鋒相對的互訴補貼案件,當時美國向WTO提起訴訟,指責空客在開發A350雙通道飛機和A380超大型客機時,接受了歐盟及其法國、德國、英國和西班牙多個國家政府的違規補貼,但隨後歐盟又反訴美國通過減稅優惠政策對波音提供非法補貼。在此後的16年裡,美國和歐盟輪番上演“飛機補貼大戰”,2018年5月,上訴機構宣判歐盟及其四個成員國對空客提供非法補貼金額達220億美元,並在2019年3月對歐盟訴美國補貼波音案做出終裁。然而在WTO做出判決後,歐盟委員會貿易司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都聲稱自己取得了最終的勝利。原本以為波音空客補貼案這場曠日持久的貿易爭端在2019年WTO做出裁決之後會告一段落,但美國並未停止向波音提供補貼,致使這一貿易糾紛再起波瀾。

補貼在國際貿易體系規則中是最為複雜的問題,成為各國長期爭議的焦點。而WTO爭端解決機制能夠對各成員貿易補貼行為是否違反WTO規則進行是非評判,並給予守約方向違約方實施相應的懲罰手段。如果被訴方沒有在合理期限內執行裁決,或爭端各方沒有就補償問題達成協議,投訴方可向WTO爭端解決機制申請批准其對被訴方中止依照所適用協議應承擔的減讓或其他義務,取消給予最惠國待遇,進行報復性徵稅。

爭端解決機制是WTO的三大支柱之一,而上訴機構作為國際貿易爭端解決的終極判決者,是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WTO爭端解決程序分為專家組審理和上訴機構兩個階段,若WTO成員發生貿易爭端,在雙方協商未果之後,成員可以提出正式申訴,專家小組負責審理案件,如果成員對專家組裁決結果表示不滿,則可以向上訴機構提出上訴,上訴機構對該案做出最終裁決。自2016年以來,上訴機構的法律專家相繼任期屆滿,由於美國多次阻撓上訴機構遴選新成員接替任期屆滿的成員,導致2019年12月11日起上訴機構僅剩下一名法官,未能達到“任何上訴案件均應由3人審理”的法定要求,導致WTO爭端解決機制因上訴機構成員數量不足陷入停擺狀態。儘管如此,專家組依舊可以對WTO框架下貿易爭端的是非曲直,以及成員方是否遵守其相關義務和承諾做出裁決。另外,歐盟、中國、巴西等十幾個WTO成員決定在爭端解決機制基礎上建立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以便審理各參加方提起上訴的爭端案件。

新冠疫情以來,WTO的功能和作用受到衝擊和質疑,同時面臨改革的需要和新任總幹事遴選的壓力。目前,總幹事遴選的第三輪競爭於10月27日結束,不出意外,尼日利亞候選人Ngozi Okonjo-lweala有望出任WTO第7任總幹事,預計將重啟WTO的改革並推動未來的發展。在目前的WTO改革中,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進一步完善是重要任務,必須儘快恢復爭端解決的功能。具體的措施可以包括:一是鑑於爭端解決機制陷入僵局的重要原因是上訴機構遴選持續受阻,需要進一步完善上訴機構成員遴選機制。二是提高專家組報告執行效力。雖然目前上訴機構停擺,但並不能否認專家組報告的權威性和重要性,一旦上訴機構恢復正常運轉,上訴審理仍要以專家組報告為基礎。三是合理縮短WTO爭端解決機制處理貿易糾紛的時間,並在做出裁決後,積極履行其監督義務。

(李春頂為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經濟貿易系主任;林欣為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生。本文為中國農業大學“世界經濟新格局”青年科學家創新團隊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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