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錫文涉受賄被公訴 曾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呂錫文涉受賄被公訴 曾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京報訊 (記者王夢遙)昨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共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已由吉林市檢察院向吉林市中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呂錫文利用擔任北京市西城區區長、中共北京市西城區委書記、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長、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在西城區擔任領導職務7年之久

1999年呂錫文開始擔任西城區區長,後任西城區委書記,直到2006年升任市委常委,她在西城區擔任領導職務7年多時間。

中紀委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顧檜曾介紹,呂錫文從相關企業低價購買了多套住房。

據專題片《永遠在路上》透露,呂錫文購買的房產地處北京二環黃金地段,是西城區區屬國有企業金融街集團開發的高檔住宅小區。其在擔任西城區領導期間,對這家企業的發展曾給予幫助扶持。

通報省部級落馬官員首提“妄議中央”

去年11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呂錫文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中紀委在通報中稱,呂錫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其中“妄議中央”,是中紀委通報省部級落馬官員時首次採用該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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