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总统要抓捕一个人,但是州长不同意怎么办?

理论上说,美国总统是联邦政府的首脑,只掌握行政权,并没有权力下令抓捕美国公民。在美国,有权力抓捕美国公民的执法部门,才可以抓捕美国公民。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缉毒局,美国各州的州警,美国各县的县警等等。同时,还有部分特殊的执法部门,例如国会警察,如果有人扰乱国会秩序,国会警察可以将其抓捕,再就是军事基地的保卫部门,如果有人非法闯入联邦军事设施,这些军事基地的保卫部门就可以将其进行扣留。

除此之外,美国政府的情报部门等,无权抓捕美国公民,但他们有探听美国公民隐私的权力。总的来看,只要不是执法机构,都无权对美国公民进行抓捕,但他们可以选择对其进行非法扣留。例如,有个美国公民欠了黑帮的债务,结果被黑帮绑架,这就属于非法扣留。

如果美国总统要抓捕一个人,但是州长不同意怎么办?

因此,美国总统是无权抓捕美国公民的,美国的州长也无权抓捕。他们如果想让某个美国公民进监狱,就只能诉诸于美国的执法部门,他们可以向执法部门发出照会,宣布某个美国公民有犯罪嫌疑,建议对其实施抓捕。但是,这里不能使用命令的手段,因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行政不能干涉司法,否则就会违反美国宪法。因此,假如美国总统认为某个美国公民非抓不可,他也不能直接打电话给某个州的警察局,下令这个警察局的警察去抓捕某个美国公民。

他能做的,就是从联邦政府派出一个秘书,拿着能够证明此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材料,到所在州的警察局,请求该警察局警察的协助。这个过程,应该可以理解为总统请求该州警察进行协助的过程,之所以不能命令,是因为该州的警察,和总统并不存在上下级关系。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只是联邦政府的首脑,美国的司法系统是独立的,这些警察机构不需要服从总统的管辖。

如果美国总统要抓捕一个人,但是州长不同意怎么办?

同时,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与各州是平等的关系,并不是上下级关系,各州的警察,理论上只需要服务于自己所在的管辖区,并不对联邦政府负责。出于无奈,美国政府组建了联邦调查局,但联邦调查局依然是隶属于司法部的,而司法部又处于司法独立的框架下,总统依然不能对其干涉。即使总统召见联邦调查局局长,让其抓捕某个美国公民,也只能以要求协助的方式,而不是用命令的方式。即使联邦调查局的局长同意进行协助,他也只能派出联邦探员带着证明此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材料,前往该州寻求当地警察局的协助,也不是命令。因为联邦调查局只是联邦机构,与各州的警察,各县的警察也不存在上下级关系。美国各州的警察,各县的警察,与联邦调查局的探员之间总是产生矛盾和分歧,这在美国已经成为常态。

换言之,州长也不需要听总统的,但州长在该州,也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老大,他只是州政府的首脑。在各州下面,还有市长或者县长,他们也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属于平行的。即使州长决定协助总统,他也无权下令该州的警察去抓捕某个美国公民。州长能做的,也是拿着相关材料去请求当地警察局的协助。当然了,即使当地警察拒绝协助,也有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实施抓捕。

如果美国总统要抓捕一个人,但是州长不同意怎么办?

这就意味着,美国总统如果真想抓某个美国公民,他唯一需要要做的,就是搞定联邦调查局的局长。联邦调查局可以在美国全域执法,不需要通知所在州的警察。因为美国司法机构内部也是相互独立的,各州的警察与联邦调查局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这也就是说,联邦调查局的行动,也没有义务通知所在州的警察,更不需要通知州长。

假如不是美国公民,美国总统就不要遵守美国法律行事。众所周知,美国自诩为“世界警察”,在全球推行霸权主义,经常侵犯别国的主权。美国政府的情报机构,美国海军陆战队,美军的特种部队,也成为了美国总统滥用私刑的工具,他如果想要抓捕小国的公民,甚至是小国的领袖,往往会直接出动情报部门或者军事部门进行抓捕。当然了,如果是大国的公民,美国总统就没这个能力了。

如果美国总统要抓捕一个人,但是州长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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