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生效后会依法履职

中新社香港6月24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24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时表示,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通过后,将立即在香港公布生效。特区政府目前正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李家超表示,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涉港国安立法的过程。他续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通过后,将立即在香港公布生效。有关法例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内,成为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因此通过日期即为生效日期。

草案列明,香港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李家超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对于特区政府执法及检控部门,提出了一些要求,目前特区政府正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当条文公布生效后,特区政府亦会按照法律条文履行相关职责。

他表示对警务处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职责有信心,警务处一向有优秀的人才,警务人员具备较高的分析能力,相信他们的能力可适应及应付新工作的要求。当然,警务处亦会进行培训工作,建立有关制度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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