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奇股份:曾經連續12個漲停板能否代表公司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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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奇股份:曾經連續12個漲停板能否代表公司有價值?

作者 | 蓑笠翁

流程編輯 | 小鷗

風雲君浸淫A股多年,上市公司割韭菜的姿勢見識過不少,但自己推出高送轉方案又自己推翻自己,還因此受到處罰的真是第一次見。

一、解禁之日套現之時

銳奇股份(300126.SZ)於2010年年10月13日在創業板登陸,主要從事自主品牌的高等級專業電動工具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其自身定位為:國內少數成功研製高等級專業電動工具並實現產業化的內資電動工具企業,亦是國內專業電動工具行業少數能夠替代進口同類產品的領先的內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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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奇股份產品)

自身定位風雲君(ID:mvlegend)一般就過過眼,還是看數據說話來的實在。

2010年上市之後業績支撐了一年,隨後就開始滑坡了。滑坡也是經歷了兩輪的:

第一次是2011年到2013年,滑坡斜度投資者還算給了投資者一個緩衝;但是第二次扣非後淨利潤從2014年的5282萬到2015年的532萬,基本就屬於自由落體了。

到了2016年,仍還在緩慢下降,再到2017年的業績預告,估計離地平面也就一丁點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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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投資者對此是如何操作的,但看2015年牛市之時,銳奇股份居然有12個漲停板的記錄在身,還是讓風雲君(ID:mvlegend)驚歎了一把。

畢竟銳奇股份除了陸陸續續發了一些關於重大事項繼續停牌以及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進展的公告(最終還無疾而終)外,啥事也沒幹。

投資者的操作風雲君不理解,畢竟A股牛市多瘋狂,也很難用平常標準去看待。但是看公司大股東、控制人的操作,風雲君覺得是非常符合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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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7日,實際控制人應媛琳和上海瑞浦投資有限公司發佈《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

計劃在2014年01月07日至07月04日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用於個人財務安排和公司資金週轉;

其中應媛琳減持不超過540萬股(公司總股本3.56%),瑞浦投資減持不超過538.4萬股(公司總股本3.55%)。

這個股本比例也剛好是解除限售股份的上限。

2天后,應媛琳就以10.84元的均價減持540萬股套現5854萬,3周後辭去董事職務。按照規定,6個月後(2014年7月29日)其所持公司股份324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69%)可全部上市流通。

2014年8月8日,減持計劃果不其然地就來了,準備清倉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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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日9.3元均價減持1350萬股,套現1.255億。

事情到這就結束了?沒那麼簡單,後面有更眼花繚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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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減持女兒岳父齊上陣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應媛琳的丈夫——吳明廳也在2014年10月31日告知公司要減持啦。

當時吳明廳直接持有的股份解除限售後的實際可上市流通的數量為27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8.79%,通過瑞浦投資持有的股份解除限售後實際可上市流通的數量為10,768,03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50%。

這個減持比例恰好也是解除限售後的上限,也真是蠻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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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的2014年11月6日,大宗減持2.34%股份給吳曉婷(應媛琳和吳明廳的女兒)。11月7日,大宗減持1.56%股份給吳曉婷。11月10日和11日,大宗減持3.09%股份給應業火(應媛琳父親),這下全家人都有股份了。

做完這些,吳明廳於11月12日以12元均價大宗減持550萬股,套現6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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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媛琳也在11月20和21日,減持700萬股,套現8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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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吳曉依(吳明廳和應媛琳女兒)減持的7624萬,兩個多“小目標“就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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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鐵想問,幹嘛要轉給自己女兒、岳父再減持?一次性完成多省事。

在A股市場熟悉操作規則的應該比較瞭解:化整為零是非常有必要的。

吳明廳及應媛琳分別轉讓給兩位女兒、岳父公司股份3.56%、3.90%、3.09%,持股不到5%,日後減持不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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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推自否高送轉方案

減持,在風雲君(ID:mvlegend)這裡都是老生常談了,但自己提出的議案被自己否決,這種事件聽說過的不多吧?

銳奇股份在2015年12月7日收到深交所的監管函:

銳奇股份:曾經連續12個漲停板能否代表公司有價值?

這裡面的2015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被否決事件中的違規行為是什麼呢?

2015年6月24日,銳奇股份戰略委員會提議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擬以2015年6月30日總股本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 股。

銳奇股份戰略委員會5名董事及參與預案討論的另外2名董事均承諾在董事會審議時投贊成票,其中包括銳奇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明廳及股東董事應小勇、朱賢波、吳霞欽。

銳奇股份於2015年8月25日披露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稱,在針對分配預案的董事會表決中,銳奇股份全部9名董事均投了同意票,並稱:

“我們認為,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未來的發展規劃和成長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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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奇股份於9月12日披露了《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15年半年度利潤分配議案被否決,否決原因主要是吳明廳投反對票所致。此外,應小勇、朱賢波、吳霞欽三人出席了股東大會,但未投票。

看到此處,風雲君(ID:mvlegend)感覺褲子都溼噠噠的。

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在披露利潤分配方案時未充分說明其合理性,在方案可行性發生重大變化時未能及時披露相關情況,對投資者產生了明顯誤導銳奇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明廳濫用控股股東權利,否決了自己提議的利潤分配方案,損害了其他投資者利益。

衝著高送轉方案進去的韭菜們,做夢都想不到後面是股災吧,底褲都輸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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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還偏逢連夜雨,銳奇股份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2016年12月7日,銳奇股份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2015年3月,銳奇股份將2015年1月和2月期間部分已費用化的研發支出1168541.67元從“管理費用”中衝回至“研發費用化支出”,再將此費用從“研發費用化支出”調整至“預付賬款”科目,並將該費用推遲至2015年7月確認。

2015年6月,銳奇股份將2015年5月和6月期間部分已經費用化的“研發費用化支出”1164072.09元從“管理費用”直接調整至“存貨”科目,並將該費用推遲至2015年7月確認。

兩次調整合計推遲確認研發費用2332613.76元,導致公司2015年半年度報告合併利潤總額虛增2332613.76元(佔銳奇股份對外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報告合併利潤總額的10.41%),存在虛假記載。

結束語

對於銳奇股份,無論是宣傳的國內領先也好,還是自主品牌也好,都無法挽救其業績不斷下滑的事實。

最重要的是,管理層們的心思似乎也不在如何提高業績這正事上。早前還裝模作樣的蹭了下智能製造、機器人概念後,後來也沒了下文。再結合董監高這操守,一切都很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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