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皇帝賜自盡後,可不可以不自盡而逃跑?

寶貝兒,你想多了。

賜死這事兒,是個制度。

是個優待王公大臣、給你留點體面的制度。

你要是想體面,皇帝就讓你體面,你要是不想體面呢?

那派去賜死你的人就幫你體面。

王族刑于隱者,所以議親。刑不上大夫,所以議貴——劉昫·舊唐書·卷八十五·列傳第三十五

所以歸根結底,賜死是一個兼具"禮"與"刑"雙重性質的處置方法。所以說先秦大多賜劍——伍子胥領夫差之劍而自盡、白起領昭王之劍以自裁,反正這劍我給你拎過去了,今天肯定是得砍死你,無非是你自己砍還是我幫你砍的事兒。

秦一統天下以後建立了郡縣制,加強了中央集權,這種情況下皇帝的權力擴大了,臣子反抗的能力更弱了。於是賜死開始更優雅一點了,我把意思遞過去,識相的你自己死

歲餘,諸侯賓客使者相望於道,請文信侯。秦王恐其為變,乃賜文信侯書曰:"君何功於秦。秦封君河南,食十萬戶。君何親於秦。號稱仲父。其與家屬徙處蜀!"呂不韋自度稍侵,恐誅,乃飲酖而死——司馬遷·史記·呂不韋列傳

到了漢朝,賜死的花樣也越來越多,明詔賜死、暗示賜死、賜牛酒、召廷尉,多種方式,總有一種適合你。要麼你選擇乖乖受死,免得遭罪,要麼就大家都不體面。

那有沒有不肯死的?

當然有啊!漢文帝的舅舅薄昭犯了死罪,文帝看在這是自己親舅舅外帶有迎立之功的份上想賜死他,結果薄昭不肯,表示老子就是不死,就是不死!你能咋地?

咋地?我派滿朝大臣到你家門口哭喪去,宣告你社會性死亡,你死不死?

死了。

所以最後這事就成了一個傳統文化——我不羞辱你,你也別噁心我,大家都是文明人,為什麼不優雅一點呢?

上( 漢文帝 ) 深納其言 ,養臣下有節 。 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至武帝時,稍復入獄,自寧成始——班固·漢書·賈誼傳

其實接著挺下去行不行?當然行,然而接著挺下去,體面就沒了,就是抓捕下獄、全家一起遭罪了。當然有人表示我就是有骨氣,就是要跟你硬剛到底,比如王嘉,藥送到嘴邊死活不吃,最後讓漢哀帝大怒,"繫獄二十餘日,不食歐血而死",有意思麼?

所以說賜死這事跟皇權是緊密結合的,是在已有的司法體系框架下對大臣們的一種優待——他要是能跑,不用等到你賜死也能跑;他要是能不死,那你肯定也知道自己弄不死他,乾脆就沒法下這個詔。不然曹髦為什麼要帶頭衝鋒?直接把司馬昭賜死不就完事了麼!

其實啊,被賜死的人裡還是有挺多愛惜生命不想死的。然而形勢比人強啊,你以為賜死就是老哥一個到你家跟你扔道旨意過來麼?人家是帶著全套的"體面套餐"來的!你想留遺言?沒問題!想料理後事?沒問題!想吃點好的?沒問題!體面人嘛!只要你肯死,這些都不是事!不過你要是不想死,那可就不行,大夥就得幫你死!建中四年(公元 783 年)十月,盧杞誣告檢校司空崔寧與朱泚通謀,《舊唐書 • 德宗紀》言"賜崔寧死"實則由"中人引寧於幕後,二力士自後縊殺之"

被皇帝賜自盡後,可不可以不自盡而逃跑?

所以說啊,大家還是體面一點的好……

參考文獻:

1.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M].北京 :中華書局,1981.

2. 宋傑.漢代的秘密處決與政治暗殺———"隱誅"[J].史學月刊,2013,(7).

3. 陳璽.唐代賜死制度之演進與適用[J].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5,18(04):11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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