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宏偉被調查,《監察法》再次亮劍

孟宏偉被調查,《監察法》再次亮劍

10月7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正在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公安部黨委於8日凌晨召開會議,通報孟宏偉收受賄賂、涉嫌違法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的情況。

從5日開始,法國方面爆出消息稱,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孟宏偉在中國“失蹤”,其妻子向法國警方報案。當時所有人其實都往孟可能遭到調查的方向猜測了,但西方媒體故意使用“消失”“失蹤”這樣的詞彙,攻擊中國的體制。直到中國官方發出孟宏偉遭監察調查的正式消息後,西方媒體仍在使用那些詞彙。

孟宏偉雖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但他同時是中國公安部高官,處在國家監委法定的監察範圍內。他被發現有嚴重違法行為,監委對其採取監察調查完全符合法律。在國際組織中任有重要職務,這顯然不應是他逃避中國法律追究的擋箭牌。

2011年,時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主席的卡恩(法國籍)突然被美國警方扣押,原因是一名美國賓館女服務員指控遭到其性侵。該事件甚至影響了當年的法國總統選舉形勢,因為卡恩被認為是新總統職位的強有力競逐者之一。美國警方當時扣留卡恩,可沒有考慮他在國際組織中的顯赫職務。

設想一下,如果是一名美國人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他因涉嫌違反美國法律在回到美國時被警方逮捕,這會有問題嗎?

西方媒體出現這一輪鼓譟,根本原因是它們不尊重中國法律,對中國反腐敗的情況存在大量誤解,也沒有了解中國反對職務犯罪實際情況的興趣和耐心。對於中國法律體系與西方存在不一樣的地方,一些西方人傲慢地認為西方全是對的,中國與它們的區別都是在“破壞法律”。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共十八大就確定下來的一項國策,在那之後中國開展了大規模的反腐肅貪行動,極大改變了中國權力運行的整體面貌。這個過程開展得應當說很不容易,其對大歷史的貢獻也註定是里程碑式的。中國的反腐敗借鑑了西方社會治理的某些理念,推動方式則紮根於中國的現實,目標是建立一個在廉潔方面穩定達標的公權力運行環境。

遺憾的是,對中國如此正面的反腐倡廉行動,西方輿論很少給予掌聲,而更多報以了冷嘲熱諷,甚至進行惡意的政治攻擊。每次看到西方媒體對中國反腐敗的負面報道及評論,我們會洩氣地想,連中國依法肅貪它們都抱著敵意,中國還有什麼事能從它們那裡得到幾句公道話呢?

國家監委監察調查孟宏偉,嚴格遵循了今年全國人大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由於孟宏偉在國際組織中兼任職務,屬於比較特殊的情況,溝通問題存在從監察到外交的跨部門協調,這本是不難理解的。針對這個細節進行歪曲炒作,這是西方一些媒體長期擅長的遊戲,是它們展示話語霸權的西方式“官腔”。

中國的國家《監察法》生效不久,孟宏偉被實施監察調查,這是《監察法》的再一次亮劍。我們希望並且相信,隨著中國《監察法》的常規性實施,它一定會對潛在的腐敗分子產生強大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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