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谢凤 记者邵俊杰报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转发》的通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南岳检行建[2020]2号检察建议书被选为湖南省检察建议正面典型案例并全文刊发。据悉,该检察建议书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选定的三份正面典型检察建议案例之一,也是衡阳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建议书。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保护职能的重要内容,南岳检行建[2020]2号检察建议书就是该院就南岳衡山自然保护区濒危野生植物绒毛皂荚保护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此案也是该院以2019年新成立的南岳衡山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工作站为依托办理的又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为办好该案,衡阳市、南岳区两级检察干警深入南岳衡山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勘察,同时走访相关人员、查阅野生绒毛皂荚资料和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咨询专业人员意见,并与南岳区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充分沟通,为检察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奠定了基础。同时该院严格按照最高检和省院要求,规范检察建议文书制作格式和审批程序,结合该案查明的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在建议文书起草中反复修改打磨,做到了事实清楚、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有理有据、论述充分、建议精准。
近年来,南岳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坚持质量是检察建议工作核心和生命线的理念,严格遵守《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要求,以“工匠”精神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努力将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到位,在实现办案领域全覆盖的同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提升监督实效。去年该院办理的忠烈祠英烈保护案获评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