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口罩货源 骗钱后玩起失联-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本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又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口罩为幌子的诈骗案件近日宣判。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林某某明知自己无口罩、无货源,却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3.31万元。在被害人多次催要发货、快递单号时,林某某谎称上家未提供单号,且承诺三至五日内到货。因被害人一再催促并提出减少订单量,林某某只得先行退还1.5万元。此后,林某某便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并将剩余款项用于赌博、偿还个人贷款和生活开销。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林某某在其家人帮助下将货款退赔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某利用通讯网络,以疫情防控物资为诱饵实施诈骗,社会影响恶劣,构成诈骗罪,且应予从重处罚。综合考虑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谅解,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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