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買了重疾險和壽險(等待期三個月)以後四個月被查出了患有癌症晚期然後病逝,會不會理賠?

you豈在朝朝暮暮


惡性腫瘤的發病有一個過程,不是查出來馬上去世的急症。

人的細胞會經歷幾個階段,例如原位癌就是其中之一。原位癌這個詞在買保險經常被提及,這其實是人體細胞可能經歷的四種狀態之一:正常細胞、癌前病變、原位癌、惡性腫瘤。

原位癌可比作橘子上的黴點,去掉橘子皮裡面的肉還是好的。也就是腫瘤細胞還沒有突破基底膜,手術就可以根治。

癌細胞一旦突破基底膜,就成為浸潤癌,隨時可能通過血管、淋巴管轉移,擴散到全身。這一過程就是我們所說的癌症早期、中期和晚期。

為了幫助醫生判斷腫瘤的嚴重程度,國際上採用通用的腫瘤分期系統:TNM分期系統。例如早期可以通過外科手術切除病灶治療,晚期遠端轉移只能採取更為複雜的療法。

是否理賠看當時有沒有如實告知健康狀況,合同如何約定理賠條件,建議拿出來找專人看一看。


開元通保


其實,癌症是從初期到中期再到晚期這麼一個發展過程,而不是馬上就會到晚期。所以,保險公司會去測評你投保時是否就已經知道症狀,卻沒有如實告知給保險公司,這樣就有故意隱瞞的性質,當保險公司覺得你是故意隱瞞健康告知,而且也能找到憑證證明你故意隱瞞的話,就會做出拒賠的理賠結果。這樣,理賠寬鬆一點的保險公司會退還你已交保費,但會拒絕理賠,且結束保險合同。

還有一種情況是自己真的不知情,身體沒有太大的變化,也不知道癌症已經到了晚期,並且就醫記錄也沒有,正好我遇到過這樣的真實理賠案例。

但是,保險公司理賠部門還是會去調查,因為一過等待期就出險,這肯定會引起保險理賠部門重視的。但如果自己真的不知情,而且保險公司也查不到跟這個疾病有關的就醫記錄和體檢記錄,無法證明這個疾病是既往症,有過往病史;那麼,保險公司哪怕有疑問也不會拒賠的。最多就是多查一段時間,讓你多面對保險公司調查人員的問題,如此多次調查結果都確切表明:你是不知情的,沒有故意隱瞞和故意騙保,調查員就會做出需要履行理賠責任的調查結果,並開始走理賠流程了。

如果覺得自己不懂得面對保險人員的調查,可以請教銷售給你保險的業務員,問他怎麼處理,如果保險業務員不專業,可以諮詢身邊的保險經紀人或其他比較專業的朋友,這樣就知道怎麼面對調查了。


漁脫險


如果您投保時確實不知道自己生病,且沒有任何既往醫療記錄的話,那過了等待期後,確診癌症可以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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