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於秦朝,盛於康乾,《紅樓夢》常被忽略的捐官那些事

始於秦朝,盛於康乾,《紅樓夢》常被忽略的捐官那些事

文 | 黃志堅

《紅樓夢》這部書,寫了園林建築、飲食服飾、詩詞器物、風土人情、禮儀制度,醫僧俗道、戲曲藝術等等,洋洋大觀,堪稱是一部清代的百科全書,也是一個時代的社會縮影。比如書中多次出現的捐官一事,就是歷史的真實再現。

第2回,冷子興向賈雨村介紹榮國府的情況,當介紹到賈璉時說:“這位璉爺身上現捐的是個同知,也是不肯讀書,於世路上好機變,言談去的,所以如今只在乃叔政老爺家住著,幫著料理些家務。”這裡很明確地說了賈璉捐的是個同知,也就是知府的副職,屬於正五品。

始於秦朝,盛於康乾,《紅樓夢》常被忽略的捐官那些事

捐官這個事,在漫長的封建社會可謂歷史悠久。比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就有記載:“四年……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經過後來的歷史演進,到了明清時期,富家子弟捐納財物就能獲得監生資格,然後可以直接參加省城、京城的科舉考試,《明史·選舉志一》記載:“例監始於景泰元年,以邊事孔棘,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康熙十三年(1674年),朝廷為了籌集軍餉,平息“三藩之亂”,即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三個藩王發起的反清叛亂,允許在始開監生一項等“現行事例”外,批准捐實官。雍正即位後,捐官制度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應酌添捐納事款,除道府同知不許捐納,其通判、知州、知縣及州、縣丞等,酌議準捐。”乾隆年間,這些捐官制度得以沿襲下來。

《紅樓夢》作者曹雪芹正是生活於那個年代,捐官是實有其事,至於賈璉能不能捐到這個同知,小說當然不同於歷史,更何況《紅樓夢》為了淡化哪朝哪代的印記,自稱假語村言呢。

除了賈璉捐官之外,在《紅樓夢》第10回,賈珍要給秦可卿介紹一個好醫生,馮紫英跟賈珍說起他有一個幼時從學的先生,姓張名友士,學問淵博更兼醫理極深,且能斷人的生死,“今年是上京給他兒子來捐官,現在他家住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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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賈璉、張友士之子的捐官,書中是一筆帶過,那麼賈蓉的捐官寫得就非常細了。第13回,賈珍為了讓秦可卿的喪事辦得風光一些,就委託大明宮掌宮太監戴權給賈蓉捐個前程。戴權就說,“事倒湊巧,正有個美缺,如今三百員龍禁尉短了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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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權還對這個職位大做廣告,顯得波詭雲譎的樣子,“昨兒襄陽侯的兄弟老三來求我,現拿了一千五百兩銀子,送到我家裡。你知道,咱們都是老相與,不拘怎麼樣,看著他爺爺的分上,胡亂應了。還剩了一個缺,誰知永興節度使馮胖子來求,要與他孩子捐,我就沒工夫應他。”在這裡,戴權擺出了一個數量不多,欲購從速的架勢。

所以賈珍根據戴權的安排,趕緊寫了賈蓉履歷,委託戴權辦理。戴權馬上按安排貼身的小廝,送給戶部堂官老趙,“起一張五品龍禁尉的票,再給個執照,就把這履歷填上,明兒我來兌銀子送去。”這事輕輕巧巧就算辦妥了。最後戴權還不忘給賈珍賣個好,優惠了三百兩銀子,“若到部裡,你又吃虧了。不如平準一千二百兩銀子,送到我家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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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璉充其量就是鳳姐這個成功女人背後的男人,花花腸子倒是不少。至於賈蓉,更是和他尤二姨搶砂仁吃,被”尤二姐嚼了一嘴渣子,吐了他一臉。賈蓉用舌頭都舔著吃了”的渣男。捐官,似乎成了那時候有錢人家不愛讀書子弟的一種時尚,一種“男人的標配”。

在《紅樓夢》中,類似的捐官還有。比如第24回,賈芸為了拿園林工程,找了個給鳳姐送貴重香料的理由,“我有個朋友,家裡有幾個錢,現開香鋪。只因他身上捐著個通判,前兒選了雲南不知那一處,連家眷一齊去,把這香鋪也不在這裡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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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時人們的談話中,在大家的觀念裡,捐官實在是家長裡短,稀鬆平常,根本不覺得是個事。第45回,賴嬤嬤說起孫子賴尚榮從奴才之子成為一個縣令,“到二十歲上,又蒙主子的恩典,許你捐個前程在身上”,還覺得挺自豪、挺光榮呢。

《紅樓夢》所寫的捐官,這完全是封建時代一種極其腐敗的制度設計,這也早已成為了歷史遺蹟。用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一個王朝不知道怎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而是用捐官這種方式來籌集資金,那麼它必然會湮沒在歷史的風塵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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