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嗎?

愛鬧的姑涼


愛一個人,如果是愛情,沒有和他在一起,那不是相愛,那是暗戀,單戀。

暗戀撐到了最後,會變成自戀。那個被你愛戀著的對象其實不過是一個軀殼,靈魂其實是你自己塑造出的。

你只是喜歡愛著人的感覺,其實根本來說你不過是在愛自己。

當一個人失戀的時候,並不是有多愛他,只不過是你習慣了愛一個人,對一個人好,失去這些的時候,內心會極不適應而造成失落感。說到底也不過是你放不下這種習慣。

明白這件事之後你該知道,根本不是他從未喜歡你,而是總有一天,你也會不再喜歡他了。

愛一個人,那就大膽去追求在一起的權利,默默地愛戀只會讓你失去更多。

當斷則斷,不該懷有不現實的幻想苦苦折磨自己。


初見難見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因為有些愛情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確實始終沒有辦法走到一起,這個問題有可能會成為你一輩子的遺憾。但是,有一種愛叫做放手,也是沒有錯的。如果離開你會帶給她更大的幸福,我覺得你是沒有理由不讓她走向幸福的。有一種愛是不分距離,不分環境,甚至是可以超越生死的一種愛。人們常說“大愛無疆”或許我們普通人感受不到,但我們的人間小愛也是可以被後人所稱讚的。當我們真正的成長,成熟了以後才會明白,當你去參加前任的婚禮的時候,看見女孩露出幸福笑容的同時你就會把曾經對她的愛化做最真摯的祝福送給他們,因為你知道她找到了他的幸福。雖然那個人不是曾經的你,但你也會祝福她永遠幸福快樂。因為她的快樂,就是你的快樂。

或許,這就是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的原因吧!





dayuzhishui123


我認為:愛一個人,能否與他在一起?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第一,愛的種類不同,選擇也會有所不同。

  • 從情感婚姻學的角度上看,人與之間有很多種愛,有親人之間,同事之間,朋友之間各種各樣的愛,但最為關鍵的還是戀人之間的愛。而戀人之間的愛,由於戀愛雙方各種身份的不同,我認為又可分為三大類:一類屬於雙方都是單身,且彼此相愛的正常愛戀;另一類是雙方都有配偶,或者一方有配偶的非正常愛戀,所謂婚外戀;最後一類就是單方的愛戀,也叫一廂情願之戀。

  • 按照這三類情況分析,第一類,雙方單身正常戀愛,一起走入婚姻殿堂的幾率最高;第二類,婚外戀最終結婚的幾率不多;第三類,一廂情願之戀,不可能結婚。按照題主的意思,如果屬於正常戀愛,彼此又真實的相互愛戀,就應該進入婚姻共同生活;如果屬於婚外戀,雖然沒觸及法律,但道德譴責壓力大,最好不要走入婚姻,也就是說愛一個人不一定跟他在一起;如果是一廂情願,勸你及早回心轉意,因為人家不愛你,不可能在一起。

第二,愛的目的不同,結果也不盡相同。

  • 心理學告訴我們,人是有情感的高級動物。愛情又是人們情感中最為敏感和重要的內容之一,而愛情的種類方式有很多,目的也各不相同,因此它的結果也不可能相同。正常的戀愛關係是以結婚為目的;婚外戀一般以情感精神交往為主導,有一種紅顏藍顏知己或情人的味道,但情感不好控制,一旦感情深入到一定程度,就會介入婚姻中去;單相思式的愛情,是以暗戀或單方追求為主,一般不會影響婚姻生活,不過也不是絕對的。

  • 單就愛情的目的不一樣而言,又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婚姻式愛戀,兩個單身男女相互戀愛;二是情感是愛戀,有配偶男女之間的一種知己型交往;前者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戀愛關係,後者是拿不上臺面的情人關係;前者是愛他,就與他一起結婚,後者是愛他,但由於各種原因,不一定與他在一起。但是這兩類愛戀可以相互轉換,後者也容易產生婚姻問題,甚至於觸犯法律。

總而言之,愛他與不與他在一起?主要看你愛他的目的,如果兩個都是單身,又都互相愛戀,是以結婚為目的就應在一起。如果有一方不是單身,你們又不是以結婚為目的談情說愛,那就是一種婚外戀,保持情人關係就不應該在一起生活,但這屬於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應該懸崖勒馬,到此為止。如果人家本身就不愛你,你單方暗戀,那就不存在在一起的問題!

希望我的解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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