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提“肅清李士祥惡劣影響”

北京首提“肅清李士祥惡劣影響”

今年1月底召開的北京市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首次提出徹底肅清李士祥惡劣影響。這也是北京官方首次公開提出肅清李士祥的惡劣影響。

日前,北京日報刊發《繪就新藍圖 書寫新答卷——2019年北京市紀檢監察工作任務解讀》,對2019年1月29日召開的北京市紀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的部署進行了解讀。

知道君梳理發現,其中有部分新鮮提法,如徹底肅清孫政才、呂錫文、李士祥惡劣影響建立健全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工作機制各區紀委區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獨立設置,等等。

“徹底肅清孫政才、呂錫文、李士祥惡劣影響

全會部署,堅定踐行“兩個維護”政治責任,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在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方面,全會部署,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堅決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進一步聚焦“七個有之”和“五個有的”,

嚴肅查處政治上離心離德、思想上蛻化變質、組織上拉幫結派、行動上陽奉陰違等問題,徹底肅清孫政才、呂錫文、李士祥惡劣影響。

這是北京市官方首次提出肅清李士祥惡劣影響。

李士祥生於1958年8月,曾在通縣(現通州區)、昌平縣(現昌平區)、朝陽區工作多年,當過通縣城關鎮黨委書記、昌平縣縣長、朝陽區區長等職。在朝陽區工作時,李士祥推動了CBD的建設,還曾引入歡樂谷項目。2006年10月,李士祥從朝陽區委書記職位上升任市委常委、秘書長,2012年7月起任常務副市長。

2017年1月中旬,在北京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上,李士祥被選舉為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隨即卸任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務。2018年1月,李士祥卸任北京市政協副主席職務。

2018年9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李士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2月3日,除夕的前一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李士祥理想信念缺失,思想滑坡蛻變,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私的工具,扭曲政商關係,大搞權錢交易,通過為私營企業主謀取鉅額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從中獲利;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晉升和職工錄用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收受禮品、禮金;為求得仕途順利,搞迷信活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出,李士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士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北京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依法對李士祥決定逮捕。

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

全會提出,以首善標準繼續把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向前推進。首先,是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和指導,在堅持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基礎上,建立健全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工作機制

在深化派駐機構改革方面,全會提出,全面加強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制定派駐機構履職盡責制度規範,健全審查調查工作機制,分類推進市管企業、市管金融企業、市屬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

在繼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方面,對標黨中央制定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修訂《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同時,調整監督部門職能,明確各區紀委區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獨立設置,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

把反“四風”和反腐敗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全會提出,做實做細監督職責,著力在日常監督從嚴、長在、常態上創新突破。

探索創新日常監督方面,既緊盯領導幹部、關鍵崗位、關鍵領域,又把法定監察對象全部納入監督範圍,使監督更加聚焦、更加精準、更加有力。推動各級黨組織、黨的工作部門、黨員領導幹部落實監督責任,形成主動監督、自覺接受監督的良好氛圍。

對於“四風”問題,全會提出,要深挖細查。

堅持把反“四風”和反腐敗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持續督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建設“四風”問題數據分析平臺,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頂風違紀從嚴查處,典型案例公開通報曝光。

推動具有行業管理職能和垂直管理單位開展巡察工作

在巡視巡察工作方面,全會提出,創新工作方式和機制。統籌安排常規巡視巡察、專項巡視巡察、機動巡視巡察,高質量推進巡視巡察全覆蓋;推動具有行業管理職能和垂直管理單位開展巡察工作,推進巡視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

整改落實力度將加大。全會部署,完善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加強巡視整改日常監督的工作機制,對整改責任不落實、敷衍整改,甚至邊改邊犯的嚴肅問責。加大對巡視線索移交處置力度,強化巡視成果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運用,把巡視“後半篇文章”做好、做紮實。

記者 沙雪良

編輯 大橙子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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