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的通告

保定市生態環境局高陽縣分局

高陽縣公安局

關於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

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的

通 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對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據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關於聯合開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河北省關於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縣範圍內聯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通告如下:

專項行動總的原則是“六個一律”

(一)對違法露天焚燒責任人一律進行嚴厲處罰;

(二)對農業經營主體因未妥善採取綜合利用措施,對農產品採收後的秸稈及樹葉、荒草予以處理,致使露天焚燒的,一律對農業經營主體進行嚴厲處罰;

(三)對符合行政拘留條件的違法人員一律採取行政拘留措施;

(四)對涉嫌犯罪的違法人員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查處的違法露天焚燒問題一律移交紀委監委部門倒查責任,進行追責問責;

(六)對查處的違法露天焚燒問題一律通過當地主要媒體進行媒體曝光。

二、專項行動重點依法打擊以下四類違法行為

(一)露天焚燒秸稈、落葉、枯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造成大氣汙染的;

(二)農業經營主體因未妥善採取綜合利用措施,對農產品採收後的秸稈及樹葉、荒草予以處理,致使露天焚燒的;

(三)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

(四)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物質,引起火災,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

三、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線索,對舉報提供重要線索的,生態環境部門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依法予以保護。


保定市生態環境局高陽縣分局:

0312-6623879

0312-6636160

高陽縣公安局:110


關於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違法行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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