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北京市醫保局印發《關於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5月1日起,本市調整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進一步保障好參保職工生育的基本醫療需求。其中,住院分娩順產支付標準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分享到: 關鍵字: 標準 生育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