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再次盜竊 被捕

大武夷新聞網訊 曾因盜竊被判十年刑罰,出獄後不思悔改,盜竊後花費萬元購買手機。近日,延平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羅某批准逮捕。

2月28日,犯罪嫌疑人羅某租了一輛“滴滴”車從三明永安來到延平區,沿路尋找作案目標。在經過夏道某村時,見一棟民房未鎖後門,羅某便下車竄入房內,盜得現金15000餘元及黃金首飾若干。之後,羅某在回永安的路上,想到此次“成果頗豐”,便到一手機店內,用盜竊所得的贓款購買了一部價值13000元的手機。同時,羅某還將盜竊所得的黃金首飾變賣給他人,用來償還賭債。次日,手機還未使用,民警便上門將羅某抓獲。 (吳麗萍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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