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虧損,發員工最低工資。時間與收入不符,能否通過途徑提高工資或合同到期前辭職?

非一不二971


如果單位發最低工資原因不是因疫情影響,並且因疫情導致停工停產,那麼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為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補發工資等


法律從業人員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受疫情影響,導至許多企業面臨虧損,甚至對員工發放最低工資,而工作時間與收入不相符合,哪麼對於這樣問題是否可以通過各種途徑採取適當提高?還有未達到合同期可以自動辭職?

其實對於這樣問題,可能是面臨疫情所導至的結果,甚至於對某些企業因為所生產的產品而受到國際市場的衝擊,乃至於雖然每天都在生產,而就是出口成為最大困難,因此對企業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當然哪,面對這樣的形勢,想要轉型,可能同樣面臨一定的困難,其主要原因也許是怎麼轉?即面臨資金確有一定的困難,然而對於這樣情況,企業只有堅持著,有可能即採取裁員?降底成本,減少相應費用,可以適當處理部分員工提前解聘。

而對於現在這樣的情況,而就因部分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可以得,至於怎麼樣處理好類事問題,這就要雙方經過協商,認真執行勞動法相關條款,當然對於勞動法即是鋼性條款,至於讓雙方達成共識,可以適當放寬政策,當然這確是特殊時期,採取的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的方式。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針對性分析 ,從以下幾點:

1、公司虧損發最低工資是否經過友好協商,取得員工同意?如果沒有經過協調就只發員工最低工資,顯然是不合法也不合理,因為掙大錢時,老闆也不一定大幅加薪。雖然創業者不易,虧損是常有的事,當經營不佳的時與員工協商只發最低工資標準,經營情況好了再多發點獎金就好,畢竟困難時期,共渡時艱也是能理解的。如果協商了,雖然也未必合法,但是員工合理的默認接受,也當允許。從您提問題的信息來看,應該是經過協商,然後員工同意了。需要指出的是,注意拿最低工資的時間點是多久,總不能業務恢復了還拿最低工資吧(有些公司確有這麼做的案例)

2、您是否認為公司與員工協商後,您的工作投入與公司提供的收入不符。企業困難時期,您願意只拿最低工資標準,卻依然認真堅守崗位,這時難免產生投入與收入不符的心理,甚至會覺得,這麼拼命的幫他,後面發展好了真的會回報我嗎?這裡需要認識到,企業與員工約定共度時艱的時間週期,在這段時間內如果業務好轉應該及時恢復甚至多發資金。如果約定時間到了,仍然不見好轉,則可考慮另謀出路或協商後續發展。

3、您當然可以通地自己途徑的努力提高工資或提前辭職。如果在企業困難的時候,您可以通過自己的途徑為企業找到一條出路,實現好的利潤或公司發展大突破,救公司於水火之中是最好不過了。自己可以獲得更好的平臺,也讓老闆對您刮目相看,從此得到重用。當然,如果實在沒有辦法,又迫於生活壓力,生活成本高,最低工資標準並不能滿足生活開銷,辭職也是對己對公司雙方都好的事,這個選擇也值得鼓勵。

綜上所述,特殊時期,很多企業確實面對了業務轉型,人員減少的壓力。大家也可以拋開合法合規的要求,只要員工接受都可以,員工無法接受,在取得合法權益的時候離職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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