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釣誤捕娃娃魚 民警及時救回

夜釣誤捕娃娃魚 民警及時救回


夜釣誤捕娃娃魚

民警及時救回


4月8日21時許,高新區公安分局曾家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大學城附近的梁灘河河邊發現有人捕撈娃娃魚,向民警舉報。接到報警後,值班民警莫勇濤和同事立即趕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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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釣誤捕娃娃魚

到達現場後,派出所民警發現現場一男子手中拎著的塑料水袋裡確實是一條約半米長的娃娃魚,而釣起娃娃魚的唐某也向民警大倒苦水稱自己實在是被人誤會了。經民警調查得知,唐某是附近小區業主,當天晚上自己和朋友相約一起到梁灘河邊夜釣,誰知不多一會兒便從河裡撈起一隻有“腳”的魚來,一群人仔細查看後,竟然是娃娃魚後一時間也不知怎麼辦,此時正巧遇上路過的其他群眾,而過路群眾誤以為唐某幾人是故意捕撈娃娃魚,於是馬上報警並不讓唐某等人離開。唐某告訴民警自己也知道娃娃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且捕撈國家保護動物是違法的但確實是誤捕。

夜釣誤捕娃娃魚 民警及時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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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及時救回

在瞭解相關情況後,民警當即湯某及其朋友進行了法制教育,告知其遇到這種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或報警,而且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漁期,梁灘河也在重慶市天然水域禁漁區之列,更應遵守相關規定。對此,唐某等人表示已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在將娃娃魚交予民警後,唐某把之前釣上來的魚也重新放回了河裡。

隨後,值班民警將娃娃魚暫時帶回了派出所,放置在容器內,因是兩棲動物,民警只在容器內放置了少量水,避免完全淹沒其身體。現派出所已將此事報告給相關部門,下一步將把娃娃魚移交給重慶市動物園飼養。

夜釣誤捕娃娃魚 民警及時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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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

廣大群眾在遇到國家保護動物時一定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避免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同時也請廣大市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勿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域進行非法捕撈或垂釣,情節嚴重者將會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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