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社廳公開徵集社會培訓評價組織

4月1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該廳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第三方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

本次徵集將按照自願申報、擇優遴選原則。申報組織須在山西境內依法登記,以人才培養服務為主要工作職責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含企業、技工院校等);在擬開展評價的職業領域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在所申報職業(工種)方面有較豐富的考核評價經驗,具備相應的基礎條件;有專門負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內設機構,與評價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專家團隊及相應的場地、設備設施(含視頻監控設備);具有完善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質量管控措施並自願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

申報職業(工種)範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中收錄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和新職業。重點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的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外急需緊缺職業(工種)。

在省備案或登記成立的省屬單位向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申報,在各市備案或登記成立的市屬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市級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市級中心”)申報。省、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分別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受託考察評價組織場地、設備、人員等條件。省屬評價組織由省人社廳備案評估後公示,市屬評價組織由所在市級人社局備案評估後,統一報省中心彙總後報省人社廳審核公示。省人社廳將評估合格的評價組織統一向人社部報備。經人社部備案的評價組織,由省人社廳統一進行評價機構編碼,列入我省職業技能評價機構目錄並向社會公佈。資質有效期3年,期滿後根據評估結果等決定是否予以延期。評價機構目錄實行動態調整。 (武佳)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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