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弟突然去世,姨母要收回八年前給他買的婚房,可以嗎?

美樹777


有感而發:你說得很有道理,但有一個問題必須問明白:

1.兒媳多大年齡?孫女多大?

2.兒媳是否還要改嫁?你能保證不改嫁嗎?

如果不改嫁,孤兒寡母成立,財產給她無可厚非,畢竟孫女為他家之後。如果將來改嫁,那麼孫女成了別家的人,有可能連姓都改掉,那麼,所謂的“孤兒寡母”就不成立了,現在裝的可憐,不過是為了騙取財產而已,恐怕財產到手,老人家雞飛蛋打,人去財空,所以我支持老人的做法。繼承財產沒問題,但要盡到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你做不到,就別裝可憐,該去哪去哪,做人應該有良心。如果大兒媳真能做到不改嫁,並且把孫女撫養成人,那麼我支持大兒子的財產分文不動,並且可以提供幫助。只是,大兒媳能做到嗎?她會為了那點財產終生不嫁?


健康大家庭


這老人不能做的太絕了。兒子死了,兒媳不是親的可孫女還是自己的骨血呢。也不能讓自己的孫女無家可歸呀!房子就是不是寫的他大兒子的名字但是他們兩口子也是還了房貸的。不管是樓房還是村裡的平房也應該有老大一份不是嗎?

老人失去了兒子,可兒媳也失去了丈夫,誰的悲痛都不小,如果真的讓大兒媳娘倆無家可歸這擺明了是欺負人家,做老人的你又良心何在呢?錢是好東西,人有情,有親情才是人。不管怎樣你倆也應該善待為你家生兒育女的這個女人…


多想變成小鳥


單從法律上說,你的表弟妹是沒有辦法再住了,因為這個房子原來在你姨夫名下,在你姨夫過世的時候,大表弟和小表弟明確放棄了繼承,房子已經是你姨母單獨所有了,這個房子當時已經跟你大表弟沒什麼關係了,就不是你大表弟的房子也談不上是你大表弟的遺產,房屋的所有權只認房屋所有權登記,就是我們平常說的房本上的名字,口頭約定是沒有用處的,所以在法律上說你姨母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打官司的話,你姨母的訴求一定會被支持,因為在你姨天去世之後,你大表弟曾經還過一部分房屋的貸款,你表弟媳如果能拿出證據,比如轉賬記錄什麼的,應該能要回這一部分錢,這一部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你表弟媳可以繼承的,從法律上講就是這麼殘酷,法院起訴只重證據,所有的口頭承諾都沒有意義。現在家裡突然遭到這樣的變故,你姨母一定是在為你小表弟打算,不是她說對,都是可憐人,讓你表嫂和你姨母好好商量一下,看在小孫女的面子上看怎麼能給她一部分補償,讓她們母女有個安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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