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到热衷于淘宝购物的理由,相信经常剁手的睢宁人随口就可以说出一大摞:方便快捷、不用出门、货比三家……还有一个最最最重要的“尚方宝剑”,那就是
——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实体店消费,往往是买了后悔不给退~如果可以随时剁手,又不用担心买了后悔该多好哈,今天小编就可以告诉你这个真的可以有,以后在睢宁,哪怕是天天剁手买买买,也再也不怕了!
因为从现在开始睢宁这些线下门店,全面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根据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络购物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对于线下实体店购物的“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后不满意,在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法享有网上购物同等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权利。
为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继3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部署后,近日,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推行线下实体门店销售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以“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凡是公开承诺的商家,县市场监管部门均将统一制作“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在该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同时要求商家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及其营业人员应当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其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和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注意事项,鼓励经营者在提供给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上载明无理由退货相关重要信息,设立无理由退货保证金。
睢宁县首批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线下门店(5家)
一、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
二、江苏百盛润家商贸有限公司(八一路店)
三、徐州旭旺超市有限公司(天虹路新华店)
四、睢宁县天天商贸有限公司
五、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睢宁大卖场 )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制度是适用所有商品的吗?退换货有什么条件吗?时间上具体是怎么算的呢?
来来来!给大家划重点哈~
- 退货基本原则
一是要提供原始的购物票据;
二要是要购买的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比如未使用、未穿着、未修改和标签完好等;
三是购买的商品如果有赠品或赠券,在办理退货时,应退还赠品或赠券。退货时如已使用,应按照货值或者赠券金额进行现金返还;
四是符合退货要求的商品,消费者到原购买实体店办理手续,货款按实际支付方式原路返回。
- 特殊情形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消费者在七天之内提供不了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的;
(四)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五)交付的报纸、期刊;
(六)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定不宜退货的商品;
(七)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等有明确规定不宜退货的商品。
- 退货时限要求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有效期限,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截止到第七天该企业店面关闭前。
- 退货其他要求
(一)商品未经使用(原包装未拆封或拆封但是商品包装完好),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
(二)货款按原实际支付方式原路退回,同时购买时所享受的各项优惠(赠品、送货及配套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将同时被收回或扣除(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接下来,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前期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由大型商超、零售企业、品牌连锁企业向中小实体店和一般商业街区拓展,由日用消费品向家居、家装、家用电器、旅游商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等消费领域逐步覆盖。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创新试点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对于投诉高发、问题突出、诚信缺失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实名公开曝光,真正在睢宁打造规范“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秩序。
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活动的推出,是"无理由退货"由线上向线下的延伸,是为了更好地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优化消费环境。
无理由退货制度,关键是诚信,不仅是经营者的诚信,还有消费者的诚信。良好的放心消费体验商家给了消费者"后悔权"也带给了消费者方便和实惠,而让消费者放心的商家也必然会得到消费者今后更大力度地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