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點"民生快訊"報道:搜狐焦點日前從邢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邢臺市區2020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條件公佈。
具體內容如下:
一、邢臺市區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准入條件
(一)第一類住房保障准入條件(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員供養家庭)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且在市區實際居住的家庭。
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喪偶帶未婚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30週歲的單身家庭;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
2.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由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人員供養家庭。
3.在市區無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4.申請前五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或雖轉讓過住房,但住房建築面積符合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第二類住房保障准入條件(城鎮低收入家庭)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且在市區實際居住的家庭。
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喪偶帶未婚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30週歲的單身家庭;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
2.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2020年按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98元的0.8倍以下,即28478元/人以下)。
3.家庭在市區無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4.申請前五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或雖轉讓過住房,但住房建築面積符合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第三類住房保障准入條件〔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市區行政區劃範圍內的非社區居委會管轄的家庭和村改居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且在市區實際居住的家庭。
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喪偶帶未婚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家庭;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
2.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2020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598元的1.5倍以下,即53397元/人以下;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家庭收入標準:2020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598元的1倍以下,即35598元/人以下)。
3.家庭在市區無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4.申請前五年內沒有轉讓過住房;或雖轉讓過住房,但住房建築面積符合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含附屬配套用房)。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新就業職工(從全日制大中專學校畢業,且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時間不滿五年的就業人員)申請住房保障,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2.申請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在市區實際居住。
3.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2020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598元的1.5倍以下,即53397元/人以下;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家庭收入標準:2020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598元的1倍以下,即35598元/人以下)。
4.在本市市區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依法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滿一年或自行從事經營活動滿一年以上。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7.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2.申請家庭收入在市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以下(住房保障對象家庭收入標準:2020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598元的1.5倍以下,即53397元/人以下;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家庭收入標準:2020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598元的1倍以下,即35598元/人以下)。
3.在本市市區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在本市市區實際居住、工作,並繳納(養老或醫療)社會保險滿一年、自行從事經營活動滿一年以上或取得居住證。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鄉鎮教師、醫務工作者、環衛工人、公交司機或新市民申請住房保障應同時符合上述條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1.已享受過集資建房、領取政府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政府提供優惠政策住房的。
2.申請家庭在市區的自有住房被拆遷不滿5年,其建築面積超過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已獲得補償安置的。
3.興建、購買商業用房的。
4.在當地有住宅建設用地的。
5.第一類、第二類申請家庭擁有機動車的;第三類申請家庭擁有超過一輛機動車的。
6.第一類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註冊登記信息的;第二類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登記註冊資本超過30萬元(含)或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累計超過30萬元(含)的;第三類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登記註冊資本超過50萬元(含)或在各類企業中認繳出資額累計超過50萬元(含)的。
7.自費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檔收費學校的。
8.離異未滿一年的。
9.未滿30週歲的單身申請人,父母在市區的房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申請人父母房產數量大於子女數;
(2)申請人父母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上);
(3)申請人父母的房產總面積除以申請人父母及與其同住子女(是指單身且與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的總人數大於等於30平方米。
(五)其它情況說明
限價商品住房銷售時,在優先滿足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鎮低收入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鎮新就業職工購房需求的前提下,再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購房需求。
二、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受理審核流程
(一)申請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市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受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設置專門的受理窗口,明確專人負責,敞開受理住房保障資格申請。
城鎮特困人員供養家庭、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申請住房保障,應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通過“邢臺住房保障”手機App或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交申請。申請家庭夫妻雙方有一方為本市市區戶籍的,應由本市市區戶籍方作為申請人申請。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以家庭為單位通過“邢臺住房保障”手機App或向務工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交申請;持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通過“邢臺住房保障”手機App或向居住證所屬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交申請;用工單位營業執照註冊地與勞動合同登記工作地址不一致的,在勞動合同登記的工作地(實際工作地)所屬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申請。
(二)初審: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核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對通過線下申請的,將申請資料錄入邢臺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審查工作實行“雙審核、雙簽字”制度,應由兩人完成。
對初審資料齊全的,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進行公示,外來務工人員除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公示外,還需由用人單位在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申報情況不實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對舉報情況進行查證。公示期滿2個工作日內,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通過邢臺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初審意見,同時將線下受理的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
對初審資料不齊全或經查證舉報情況屬實的,退回申請資料並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三)審核: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在收到初審意見和有關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會同公安、民政、不動產登記、人社、工商等部門對申請人的戶籍、家庭收入、房產、家庭資產等情況進行聯審聯查。並按不低於15%的比例,採取入戶調查、電話核實等方式進行抽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將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在市級媒體及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所申報情況不實的,應組織相關部門對舉報情況進行查證。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住房保障範圍,並通過邢臺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提出審核意見。
(四)發證:對經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在審核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通過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發放全市統一編號的《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證》,並逐步向電子資格證過渡。
(五)備案:每月5日前,區住房保障部門將上月審核通過的住房保障家庭名單及基本情況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同時報電子版)。
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審核流程將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適時進行改革優化。
三、申請住房保障資格應提交的資料
(一)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軍官證、士官證)和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所在頁。夫妻戶口未在同一戶籍地的,應提供夫妻雙方的戶口薄首頁、戶主頁、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所在頁)。
(二)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走法律程序離異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證件丟失的,提供發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未婚申請家庭不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三)申請人現居住地住房狀況證明。擁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所擁有房屋的產權證明;租住公有住房的,提供所租房屋的租賃證或租賃協議,不能提供租賃證或租賃協議的,需提供由出租單位開具的租房證明;租住個人住房的,提供所住房屋的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或由房屋所在地社區(村委會)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
(四)申請人家庭收入狀況證明。
市區城鎮低保家庭或特困人員供養家庭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或《特困證》;
市區城鎮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證明;
市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提供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及申請前12個月工資流水。無工作單位但在固定經營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家庭成員提供由經營場所出具的經營時限證明。從事經營活動的家庭成員和無工作單位且未從事經營活動的16週歲以上家庭成員,需對自己的工作、收入狀況作出承諾。
(五)未滿30週歲的單身申請家庭需提交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母所在頁)。
(六)市區行政區劃範圍內的非社區居委會管轄的家庭和村改居家庭需提交戶口所在社區(或村委會)出具的無宅基地、無自有住房證明(有自有住房的,證明自有住房面積)。
(七)外來務工人員自主經營的,除上述材料外,提供登記一年以上的營業執照;無營業執照在固定經營場所經營的,由經營場所的經營單位出具在此地經營一年以上的證明。
外來務工人員中持有市區居住證的申請人,只需提供居住證。
(八)新就業職工還應提供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簽訂滿一年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從事經營活動滿一年的營業執照。
(九)住房保障部門認為需要補充的其它證明材料。
通過線下申請的家庭,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並填報《邢臺市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表》。通過“邢臺住房保障”手機App方式申請的家庭,按規定上傳上述材料。
申請人應對所申報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並同意審核機構調查核實及公示其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