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區分你是否發自內心想做一件事,而並非為了證明自己?

邪惡小羊羊


這個問題,很難區分。

原因是:“因為一個人,不能講純粹(也就是絕對不依靠生活物資),等於是臆想人生,卻不符合人生實際,現實如同痴人說夢,無異”。

略加解釋:因為一個人,不能憑空脫離實際的生活物資,而不現實地活著(活著:生存)。因此!所以一個人,不可能脫離生活的實際物資,而純粹地為生存理念而活著。這種事,只存在於理想,而不存在於現實。所以!可以得出現實人生的結論:一個人,不可夢脫離人生實際的自我證明價值,博得基本的生存物,實現真實的“人生意,而純粹為人生理念活著。

據以上闡述!一個人發自內心,想做一件事,必須擁有實際的生活物資,作為依靠,才是現實的,純粹的,為生活自由理想而活的純粹理念。同時!一個人只有純粹的人生理念,不憑藉自身能力證明自己,變生生活物資,等於是一個人在妄想憑空地活著,終究不符合實際,只能歸於人生的美好臆想罷了,而顯然極其不符合人生實際。


A小雅29


不是一時的想法

而是這個想法已經在心中很久很久了

想做就去做吧,不留遺憾



揮手de貓


發自內心的做一件事情更偏向於滿足自己的內心需求,為了證明自己而去做的一些事情更偏向於滿足別人對自己的看法。這兩個概念,一個是讓自己的內心得到安慰,一個是通過別人的看法證明自己。

年輕的時候,我也曾瘋狂的追求一個姑娘,也曾不計較後果的做一件事情。曾經想知道世界到底有多大,一個人揹著包,說走就走,不懼山水迢迢,尋找心中的那個海角天涯。現在回過頭來想想當初做的事情,可以說當時的我是忠於自己內心的想法,而不單純是為了證明自己。

這兩個概念我覺得很難完全分開的,內心的想法和證明自己這兩者之間本來就有很多相似之處。人生在世,應該由心而發,活出屬於自己的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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