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4月7日,连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恶非法采砂案中,发现连南县水利主管部门在河道安全及河道河砂资源开采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连南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河长的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对群众和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的普法警示教育;依法严格及时履行职责等三项具体建议措施,要求其收到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处理,并书面回复。

非法采砂不仅对国家矿产资源造成破坏和损失,还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前,连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雄兵2月21日带队到县水利局调查了解非法采砂乱象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商讨解决对策。

下一步,连南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非法采砂乱象,结合“岭南绿都▪生态检察”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动作为,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河道采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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