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陳倉區李某銷售潤滑油侵犯“崑崙”商標權案

寶雞市陳倉區李某銷售潤滑油侵犯“崑崙”商標權案

前言:2019年是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改革元年,寶雞市知識產權局由原隸屬市科技局整體轉隸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並且在原專利管理基礎上增加了商標和地理標誌管理職能。近一年來,我局按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確定的“促融合、守底線、樹形象、創亮點”工作主線,以“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營造公平健康營商環境”為使命,狠抓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全市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取得了較好成績,全年共處理專利糾紛案件52起(其中電商50起),查處假冒專利案件45起,處理商標侵權13起。現從中挑選出具有典型意義的十個案件,通過專家點評後編製成冊,以便執法人員交流學習,提高執法辦案水平,並警示教育社會。

【案情簡介】:2019年3月13日,陳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蘭州潤滑油廠舉報,轄區內李某銷售假冒“崑崙”潤滑油。執法人員在李某經營的五金行發現有18桶“崑崙”潤滑油(L-HM46抗磨液壓油)待銷售,包裝桶上都標註“崑崙”、“Kunlun”和“

寶雞市陳倉區李某銷售潤滑油侵犯“崑崙”商標權案

”註冊商標,並標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潤滑油分公司出品”,而“崑崙”和“Kunlun”都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的商標。經查明,李某於2019年2月26日從推銷商手中以每桶1850元的價格購進3桶“崑崙”L-HM46抗磨液壓油,3月11日又以相同價格分別購進“崑崙”L-HM46抗磨液壓油8桶和“崑崙”L-HM32抗磨液壓油4桶,還以每桶2300元價格購進“崑崙”L-CKC220工業閉式齒輪油3桶,共購進“崑崙”油品計18桶,商品貨值金額37500元。經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蘭州潤滑油廠鑑定,李某銷售的 “崑崙”油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產品。

【處理結果】:1、沒收侵犯“崑崙”商標專用權的油品18桶(每桶170公斤);2、罰款30000元。

【案件評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規定,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本案違法貨物價值不足五萬元,給予沒收貨物並3萬元罰款符合規定。

【典型意義】:1、該案是典型的銷售商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件。侵權商品貨值大,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儘管當事人辯解“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但當事人作為從事銷售五金產品的專業人員,未通過正規渠道購進“崑崙”潤滑油,也未索取供貨清單、發票等,無法說明合法取得,不能免除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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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寶雞知識產權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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