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復產典型案例:北京中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執行案

【復工復產典型案例:北京中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執行案】

案情簡介

該案判決確定雙方互負義務,中某實業公司應向某電子科技公司支付貨款,某電子科技公司需向中某公司交付設備。疫情發生後,被執行人中某公司的1萬餘名安保人員承擔了北京、武漢等多地的地鐵安檢和航空安保工作。因法院在案件執行中依法凍結了該公司的基本賬戶,導致安保人員工資無法正常發放。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積極開展執行調查,並通過北京法院“雲法庭”組織雙方當事人談話,推進執行和解。經過反覆勸說和多次協商,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約定被執行人先期給付申請執行人貨款1000萬元,通過法院扣劃領取,後續1000萬元分兩期支付,待貨款給付完畢且疫情結束後,申請執行人將線下向被執行人交付涉案機器設備。與此同時,申請執行人同意法院解除對被執行人銀行基本賬戶的凍結,並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個人名下一套位於海口的房產作為擔保。

雙方簽署和解協議後,朝陽區人民法院當即通過網絡扣劃將1000萬元案款先行發放給申請執行人;通過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執行事項委託系統,委託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對擔保房產進行了查封,隨後對被執行人的基本賬戶進行解凍。

典型意義

人民法院從疫情防護大局和善意文明執行的角度出發,在最大程度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巧用執行和解維護疫情防控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正常運轉,讓投身抗疫工作的安保人員工資發放有所保障,消除了他們的後顧之憂。本案的成功和解,是法院依法發揮司法職能作用保障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的生動體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