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哈爾濱4月22日電(楊雪楠)為規範黑龍江省供熱市場秩序,促進供熱行業健康平穩可持續發展,4月21日,黑龍江省住建廳印發《黑龍江省城鎮供熱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各地從2020年起開展供熱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建立供熱企業“紅黃黑”榜,每年5月底前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佈。
《辦法》明確,供熱企業評價指標主要圍繞經營管理、供熱質量、運行維護、安全管理、供熱服務、投訴辦理、智能化建設、社會影響等八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總分200分,並設定了相應評價標準。根據評價結果,供熱企業評價等級由高到低分為優良—紅榜企業、合格—黃榜企業、不合格—黑榜企業三個級別。
《辦法》提出,對供熱企業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實行年度評價“一票否決”,直接列為黑榜企業。
一是供暖期室溫達標率低於90%的。二是供熱企業擅自停業、歇業、棄管,經供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合格的。三是供熱企業擅自對供熱區域推遲供熱、提前停熱、中途停熱,經供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合格的。四是供熱企業未取得《供熱許可證》從事供熱經營,經供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合格的。五是供熱企業以節能減排、低溫長供等為由降低供熱溫度的。六是經核實供熱企業在評價過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對供熱企業存在上述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行為的,供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據《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予以相應處罰。
供熱企業信用評價結果作為行政審批、日常監管的重要參考依據,由市、縣供熱主管部門根據評價結果對供熱企業進行分級管理。對於紅榜企業,市、縣供熱主管部門應當優先予以項目、資金支持;在調配供熱區域時應優先考慮,促進優秀企業健康發展。對於黃榜企業,市、縣供熱主管部門應當督促企業在現有規模基礎上,提升供熱質量和服務水平。對於黑榜企業,市、縣供熱主管部門應當將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責令限期整改,調減企業供熱區域,企業不得新建熱源。對於連續兩年列為黑榜的供熱企業,市、縣供熱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吊銷企業《供熱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