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來深汕創業 最高可領500萬元前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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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訊!深汕特別合作區(簡稱“深汕合作區”)努力實現與深圳一體化發展的又一利好重磅來襲!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申報2019年度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的通知》,深汕合作區首次納入深圳市該領域的補貼範疇,申報條件、程序和資助標準與深圳實現對接,留學人員到深汕創業,最高可享500萬元前期創業補貼!

深汕合作區按照“灣區所向、深圳所需、深汕所能”的總體要求,始終堅持以“創新引領發展、實幹再造新城”為發展理念,以“總部+基地、研發+生產、智慧+運用”為發展模式,以“規劃引領、基礎先行、平臺帶動、產城融合”為發展思路,並將努力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東部門戶、粵東沿海經濟帶新中心、深圳自主創新拓展區、現代化國際性濱海智慧新城。一座智慧新城、創新之城正在起步騰飛,邀請追求卓越的你同行致遠!

資助等次及標準

一等100萬元;

二等50萬元;

三等30萬元;

特別優秀的,最高可達500萬元。

網上申報截止日期

2019年5月31日

紙質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2019年6月7日

深汕合作區相關業務受理窗口

深汕特別合作區組織人事局人才工作科,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城市綜合服務廳3樓307室,諮詢電話:0755-22108396。

留學人員來深汕創業 最高可領500萬元前期補貼!

各區人力資源局,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組織人事局,前海管理局,各留學人員企業:

根據《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16〕10號),現就申報2019年度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創業資助主體是來深創業的留學人員,並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獲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2.擔任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員(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以上職務);

3.留學人員必須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摺合人民幣不少於30萬元;

4.所在企業屬我市重點扶持和發展的產業;

5.所在企業具有與申報項目相符的場地、研發設備和人員,且經營正常;

6.所在企業註冊成立時間須在2016年5月1日(含當日)至2018年10月30日(含當日)期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因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

2.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有嚴重失信行為;

3.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開展的項目有知識產權爭議;

4.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有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重複資助:

1.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曾獲得深圳市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

2.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曾獲得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科技研發資金中的留學人員創業資助、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資助等。

二、資助等次及標準

符合上述申報基本條件的留學人員,可以按照下列規定申請創業資助:

(一)一等資助100萬元。申請人須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國(境)外5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摺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有重大突破。

(二)二等資助50萬元。申請人須在國(境)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3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摺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具有創新性。

(三)三等資助30萬元。申請人須在國(境)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1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所開展的項目具有先進性和可行性。

(四)經專家評定,特別優秀的項目,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企業請登錄“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報系統(網址:https://hrsspub.sz.gov.cn/lxrysb/)提出申請,按要求完成相關數據填報工作(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755-88892919-1)。

(二)申報企業按規定向註冊地轄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指各區人力資源局,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組織人事局,前海管理局,下同)提交相關材料(系統填報完成後即可提交)。轄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報,對其提交的紙質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審核意見後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並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電子政務平臺(網址:http://61.144.226.149/),對企業提交的電子信息進行審核上報。

(三)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彙總申請材料並進行復核(同時由市科技創新委審核確認是否屬於重複資助項目),組織行業專家分行業對複核通過的企業申報項目進行書面評審,書面評審按評分高低排序,並根據當年度申報企業數量取一定比例的企業進入專家現場評審。根據專家現場評審評分高低排序,按當年度申報企業數量取一定比例的企業進入實地考察。

(四)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結合現場評審得分和實地考察情況,擬定創業資助名單,報市財政部門查重並複核,經市財政部門同意後,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進行調查核實,並出具調查結論,如有不符合資助條件的,取消申請人員獲得補貼的資格。

(五)公示完成後,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按規定下達補貼資金資助通知。

(六)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再次核查獲資助申請單位條件後,與獲資助的留學人員簽訂《深圳市留學人員創業前期費用補貼資金使用合同書》。

(七)獲資助留學人員企業按規定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要求,一次性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八)創業資助資金髮放至獲資助留學人員企業監管賬戶後,由轄區主管部門組織對獲資助單位的資助款使用情況、企業及項目發展狀況進行中期驗收和實地考察,驗收結果作為監管賬戶資助款項繼續支付的依據。

四、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申請表》(企業在申報系統成功填報後自動生成,請用A4紙豎版打印);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三)企業申報當月的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包括基本信息、許可經營信息、股東信息、成員信息4張表,可自行登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商事登記簿查詢”欄目打印);

(四)商業計劃書或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無模板);

(五)科研項目或成果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六)專利、著作權證書(複印件)或知識產權承諾書;

(七)留學人員簡歷。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五份並裝訂成冊,同時按申報系統要求分別上傳掃描文件;所有材料和複印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並攜帶原件供轄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查驗。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系統將於2019年5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2019年5月31日截止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須確認申報系統中申請材料成功提交,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最遲於2019年6月7日前到轄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受理窗口提交紙質材料。逾期將不予受理。

(二)轄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須於2019年6月17日前,將轄區內申報企業的網上申報信息及紙質材料一併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人才處(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6075室)。

(三)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的,不視為已獲得資助資格;最終能否獲得資助,需經專家評審後擇優確定。

(四)本通知未盡事項,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留學人員創業資助審批”業務受理窗口地址及諮詢電話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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