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關於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的公告!

  忻府區組織部關於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的公告!

  關於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的公告

  根據省委、市委組織部相關要求,我區擬選派一批優秀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派數量

  原則上選派比例保持在全區行政村總數的15%以上。對於黨組織長期軟弱渙散的村、空心村、信教群眾聚居村、信訪矛盾問題突出的重點村,可整建制選派3名以上幹部組成村黨組織班子開展工作。

  二、選派條件

  主要從區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符合條件的幹部中選派。現任農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符合條件、本人自願的,可選派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的人選應當符合黨規黨法的有關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一般應當具有1年以上黨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對黨忠誠,具備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政治素質良好;

  2.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事業心和責任感強,作風務實、敢於擔當、樂於奉獻;

  3.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處理複雜問題,堅持依法辦事,善於做群眾工作;

  4.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潔自律;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選派對象:(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2)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3)曾擔任農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被召回的;(4)其它不符合黨規黨法有關要求的。

  三、報名方式

  全區選派幹部報名工作統一於2020年4月下旬開展,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工作採取組織推薦、自願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填寫《忻府區選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報名(推薦)表》, 於4月28日前統一報送至區委組織部組織二室。

  四、報酬待遇

  選派幹部的黨組織關係轉到所任職村,行政、工資及社保關係保留在原單位,保留原職務職級、崗位等級,繼續享受原單位各項待遇。鄉鎮(街道)黨(工)委按照選派村黨組織書記相關待遇、村集體經濟增長獎勵機制等研究確定選派村黨組織書記考核獎勵標準及發放辦法。選派擔任村“兩委”其他幹部的,按照村黨組織書記考核獎勵的80%落實。考核獎勵報酬由選派村的鄉鎮(街道)予以保障。選派幹部任職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60元(伙食補助費每月以30天計算,住宿由當地村委予以保障);任職期間的交通費實行地域差異化補助;統一為選派幹部辦理任職期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開展體檢,相關費用由區級財政以專項經費形式予以保障。

  五、激勵措施

  選派幹部在村任職滿2年時間且表現優異、成績突出的,優先推薦為先進模範個人的表彰人選,優先推薦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符合職務職級或職稱晉升條件的,優先在原單位晉職晉級;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出現空缺時,以村黨組織書記身份優先選拔進入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完成選拔後提職不離崗,繼續擔任黨組織書記直至5年任期結束。

對任職滿5年、完成工作目標且考核合格的,凡符合晉職晉級條件的,提拔一個職務層次或晉升上一級職級;符合調任公務員條件且表現優秀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調任公務員;回原單位工作的要及時妥善安排相應崗位。 級機關、事業單位推薦選拔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要優先考慮有農村任職經歷的幹部,通過幹部使用導向激勵幹部在農村一線幹事創業。

  諮詢電話:區委組織部組織二室(0350-8500341)

  中共忻州市忻府區委組織部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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