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作為不負責 天津一干部9次收到問題線索都未上報

2020-04-28 07:41

原標題: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作為不負責 9次收到問題線索都未上報

4月27日,天津市河西區天塔街道黨工委就天塔街道原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彭太剛等人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作為、不負責問題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黃起盛 攝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8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天津市河西區天塔街道原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彭太剛等人因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作為、不負責被問責。

通報稱,彭太剛等人沒有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組織實地排查涉黑涉惡線索,也沒有對群眾信訪件進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僅依靠社區報送情況和簡單地口頭詢問等方式應付排查工作,也未將涉惡問題線索上報,因履職不到位造成轄區內線索排查出現遺漏。

涉黑涉惡情況一直為“零”

2019年3月,天津市河西區金冠會館負責人範某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並被提起公訴。同年4月30日,河西區監委對金冠會館惡勢力犯罪團伙相關違法犯罪問題線索進行梳理。

“我們在梳理中發現,有群眾反映金冠會館有違章建築,且該會館經營者涉黑涉惡。”當時參與調查工作的河西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室副主任吳昊回憶說,“經過分析研究,我們認為天塔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管理科在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中,可能存在未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的問題。”

隨後,河西區監委工作人員將該問題納入問題線索管理,並展開初步核實。

核查人員調取了天塔街道2014年以來的信訪舉報臺賬及處理情況,以及2018年以來的掃黑除惡線索排查情況等相關材料,發現該街道曾多次收到群眾反映金冠會館涉黑涉惡的問題線索,但都未能及時處理。

“我們翻閱了信訪舉報平臺接訪記錄後發現,反映有關金冠會館違建問題的信訪舉報先後有9次。然而,這些舉報件轉到天塔街道社會事務管理科後,相關工作人員卻未將問題線索上報。”吳昊告訴記者。

在核查人員與天塔街道社會事務管理科工作人員及分管領導進行談話核實後,發現了彭太剛等人不作為、不負責的事實。

原來,彭太剛作為該街道社會事務管理科分管副主任和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副組長,在落實市、區、街三級黨(工)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要求,牽頭領導該街道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中,本應開展“地毯式”排查、對相關從業人員逐一進行排查並登記造冊。

但實際工作中,彭太剛卻僅僅把摸排線索工作佈置給社區居委會,並沒有按照要求組織各社區和街道各職能科室開展“地毯式”排查,也沒有對相關重點行業從業人員逐一登記造冊。其分管的社會事務管理科也只是簡單地根據社區報送的情況,以及口頭詢問街道各職能部門科室及天塔街道派出所得到的反饋情況,彙總後上報河西區掃黑辦。

2018年3月2日,天塔街道第一次上報轄區內涉黑涉惡情況為“零”。該街道在報送摸排涉黑涉惡線索時,各社區和各職能部門一直“零報告”。但是,據公安機關提供資料顯示,該街道轄區內的金冠會館組成惡勢力犯罪團伙,且在轄區內多次發生擾亂社會治安行為,多人因犯搶劫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6月5日,經河西區監委研究並報區委主要領導批准,對彭太剛涉嫌違紀問題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該街道曾9次收到群眾舉報反映金冠會館存在違章建築,同時反映該會館負責人涉黑涉惡、該街道綜合執法大隊為金冠會館違章建築充當“保護傘”的問題線索。然而,天塔街道社會事務管理科卻未將金冠會館作為重點排查對象,也沒有對群眾信訪問題進行分析研判。

2019年8月14日,河西區監委經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彭太剛政務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受到相應處理。

工作不嚴不實,導致排查線索出現遺漏

“彭太剛平時工作比較認真,同事們對他也都比較認可,但他在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工作中卻不夠深入,沒有嚴格排查梳理。”吳昊回憶,最初找彭太剛談話時,他還不太理解:“沒有上報群眾反映關於金冠會館的問題線索,怎麼就是履職不到位呢?”

“你們雖然按照區、街道工作方案開展了線索摸排,但不夠深入、細緻、全面,問題線索排查不嚴不實,未對轄區內的娛樂場所、商貿市場等重要點位開展實地排查,也未真正對街道和社區的信訪件進行全面梳理。”調查人員擺事實、講道理,給彭太剛講明問題的嚴重性,“特別是在對待群眾實名信訪舉報金冠會館違章建築涉及的‘保護傘’問題上,街道社會事務管理科始終未對區信訪辦及信訪舉報平臺轉辦的有關金冠會館信訪舉報進行分析研判,造成轄區內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出現遺漏。”

“經過組織談話,我認識到自己對於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標準不高,不夠細緻嚴謹的問題。”做通思想工作後,彭太剛誠懇檢討自己的錯誤。

2019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攻堅之年。據瞭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後,天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強化掃黑除惡打“傘”與基層反腐“拍蠅”結合起來,著力清除“官傘”“警傘”“庸傘”。河西區紀委監委高度重視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線索排查和查處情況,按照“三個再一遍”“兩個大起底”要求,集中對涉黑涉惡問題線索進行梳理。

“特別是中央掃黑除惡第12督導組到市裡進行工作督導以後,我們對掃黑除惡工作更是高度重視,堅決防止排查走過場,決不放過任何一個問題線索,對因不認真不負責導致漏統漏報的嚴肅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細落實。”河西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基層事務小而繁雜,但群眾之事無小事。“彭太剛和天塔街道社會事務管理科相關工作人員未對轄區內的重要點位進行實地排查,對有關涉黑涉惡問題線索,未作分析研判,也未向上反映。究其根源,主要是對黨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重視程度不夠、自查自糾不嚴,履行領導職責不力。作為黨員幹部,在工作中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樹得不牢,群眾立場沒有站穩,及時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不強,沒有以群眾的滿意度作為衡量工作的標準。”河西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我深刻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會立查立改。今後工作中,將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與此同時,我會進一步加強理論學習,強化思想認識,工作精益求精。”被問責後,彭太剛說。

失職失責助長黑惡勢力

彭太剛案並非個例。

記者梳理各地相關典型案例通報發現,一些地方領導幹部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監管不嚴、懲治不力、失職失責,這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不僅客觀上助長了黑惡勢力蔓延坐大,還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對職責範圍內的涉黑涉惡問題疏於監管,是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作為、不負責的典型表現。公職人員未能履行監管責任、對職責範圍內的違法犯罪行為沒有及時發現處理,這種不作為、慢作為,不僅使群眾的公平正義得不到伸張,更助長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

2019年5月,廣東省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劉永添涉黑組織團伙背後黨員幹部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例。其中,廣州市黃埔區東區街原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楊奮在“兩委”換屆選舉監督以及核查信訪件過程中,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未能及時發現劉村社區黨委班子多人涉黑涉惡問題,並放縱以劉永添為首的涉黑組織團伙控制基層黨組織。

“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導致黑惡勢力操控基層政權,這說明涉黑涉惡犯罪組織的坐大成勢與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履職不力甚至違紀違法密不可分。”廣州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一些領導幹部雖然沒有直接利用職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但由於未能履行主體責任、對下屬疏於監督管理,導致下屬與黑惡勢力同流合汙。這種失職失責行為,本質上也是掃黑除惡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我從不對轄區內涉黑涉惡形勢組織研判,甚至還經常抽調掃黑除惡警力去完成那些考核權重佔比較高的工作。我還盲目下達工作指標,導致基層一線辦案單位和民警查辦涉黑涉惡案件時,打小不打大,打易不打難,只打擊參與者,不深挖細查背後的組織者……”在重慶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簡小雨的眼裡,掃黑除惡工作“吃力不討好”。於是,在擔任該市永川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三年多時間裡,他當起了“甩手掌櫃”,只讓分管局領導和相關警種負責人對照上級文件應付掃黑除惡相關工作,致使轄區內涉黑涉惡犯罪猖獗。

“簡小雨無視黨中央決策部署,從未對全區的掃黑除惡工作進行統籌安排,從未調研負責掃黑除惡的支隊。”重慶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簡小雨在任期間,永川區公安局多名領導幹部和民警違紀違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破壞了一方平安,這與簡小雨失職失責有直接關係。

深挖癥結 精準施策

4月27日下午,天津市河西區天塔街道黨工委召開全體黨員幹部職工警示教育大會。

“身邊人、身邊事為我們敲響了警鐘,也讓我們躬身自省,定期檢視自己的工作,查擺履職是否到位、工作責任是否壓實。”會上,該街道黨工委書記通報了彭太剛等人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作為、不負責問題,以案示警,引以為戒。

針對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反饋的問題並結合此次通報案例,河西區天塔街道在加強警示教育的同時,組織排查在掃黑除惡工作中出現的推諉應付、落實不力、線索排查主動性不高,進展慢、失職失責、脫離群眾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形成問題清單,並系統梳理了掃黑除惡工作中被問責幹部的案例,分析問題原因和工作短板,研究整改措施。

“這起案例表明,整治掃黑除惡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還要下功夫,不斷摸清突出問題和具體表現,拿出管用的辦法精準施策。”河西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張蕾說。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儘管掃黑除惡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表現有其特殊性,但根源還是政治站位不高、責任心缺失,“有些黨員領導幹部沒有認識到掃黑除惡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存在輕視心理或畏難情緒,敷衍了事;還有些是能力欠缺,沒有掌握掃黑除惡工作特別是結合基層治理實際推進工作的方式方法,導致工作浮於表面。”

破解掃黑除惡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紀檢監察機關應如何發力?雲南省玉溪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張偉認為,要把破除“走過場”“做虛功”“假把式”“交差式”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嚴格執行“一案三查”,既查“保護傘”“關係網”的直接責任,又倒查當地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通過精準運用問責利器,打掉尸位素餐、坐視黑惡勢力坐大氾濫的“庸傘”。江蘇省連雲港市紀委監委通過訪一訪群眾意見、排一排信訪舉報、看一看案件卷宗、查一查失職瀆職等方式,深入排查涉黑涉惡案件背後的不作為、亂作為和失職瀆職問題線索。

“除了從思想根源和制度建設上解決掃黑除惡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還可以在豐富監督渠道方面發力。”莊德水認為,掃黑除惡成效如何,群眾感受最為真切,“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各地都充分發動群眾舉報涉黑涉惡問題線索,效果明顯。同樣,不論是解決不作為、不負責等問題,還是評價掃黑除惡效果,都可以充分發動群眾。”(記者 陸麗環 柴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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