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营造好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
引导广大居民和消费者
开展文化旅游消费
加快振兴疫后文化旅游消费
4月27日至5月31日期间
南昌市文广新旅局面向南昌市民及来昌游客
发放总额为10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
所有领取到消费券的游客都可以到
南昌景区、书店、演艺场所
等定点文旅场所
无门槛抵扣现金
申领对象
南昌市民、来昌游客。
申领时间及使用期限
1、4月27日起开始领券,5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
2、总计投放20元、30元、50元共计30万张的文旅消费券,共计金额1000万元,领完即止;
3、每张消费券有效期为申领至账号的十日内(4月27至4月30日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统一从5月1日开始计期)。
适用场景
文旅消费券适用于南昌市范围内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书店、演艺场所。
使用规则
1. 每个申领对象只能申领两张文旅消费券。
2. 文旅消费券仅限申领对象本人在南昌指定商户使用。
3. 文旅消费券不允许兑换现金。
4. 若消费场景价格高于现金券金额,差额部分则由申领人补齐差价。若消费场景价格低于现金券金额,不退补现金。
5. 文旅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
问题解答
Q1:文旅消费券申领次数?
A:每位南昌市民或来昌游客仅可申领两张。
Q2:文旅消费券使用范围?
A:文旅消费券适用于南昌市范围内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书店、演艺场所。
Q3:文旅消费券是否可叠加景区优惠活动使用?
A:文旅消费券可在景区优惠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叠加使用。
Q4:文旅消费券使用方式?
A:用户到定点商户消费项目时出示文旅消费券使用。根据实际价格进行抵扣,金额不足需自行补足剩余差价,超出金额不予返现。
Q5:若景区门票或二次消费金额低于文旅消费券金额,多出的金额如何处理?
A:一张文旅消费券仅能使用一次且不兑换现金,但允许购买多张门票时使用。若景区门票或二次消费低于文旅消费券,用户可邀请亲友共同使用,可抵扣总金额不超过文旅消费券券面金额。
Q6:文旅消费券是否可在其他旅游在线平台或涉旅企业使用?
A:文旅消费券仅限在南昌市内线下使用,不能在其他平台使用。
Q7:文旅消费券是否可转赠他人?
A:文旅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
来源: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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