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養殖業保險工作

養殖業保險能夠幫助養殖戶分散轉移動物疫病及自然災害帶來的風險,調動養殖積極性,促進防疫措施落實和農民穩定增收,對畜牧業發展起到助推動作用。筆者認為加快形成養殖業保險與防疫工作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工作局面,能夠有效提高免疫效果,使隨意拋棄病死豬的現象得到遏制,從源頭上防止動物疫病的發生。

1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養豬與保險|全面推進養殖業保險工作

為貫徹落實好黨和政府涉農保險惠農政策,保障畜產品安全,促進畜牧業健康有序發展,應該把養殖業保險工作作為當前畜牧獸醫工作的重點來抓,成立養殖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層層落實,按分工負責、通力協作的原則,強化信息溝通,加強工作配合,確保養殖業保險工作順利進行。

2 加大宣傳,穩步推進

在每個投保週期開始前進村入戶,大力開展政策宣傳,利用廣播、張貼標語、發放宣傳單、保險知識講座和接受群眾諮詢等方式廣泛宣傳養殖業保險的重要意義,講解養殖業保險政策,使養殖戶真正認識到保險是花小錢、保大安的最科學、最有效的風險避規方式,進一步增強養殖戶的參保意識,確保保險惠農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3 密切配合,協調聯動


養豬與保險|全面推進養殖業保險工作

養殖業保險工作單靠一個部門是做不好的,需要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和保險公司應成立聯合工作組,實行“一家一現場、一週一巡查、一月一例會”,定期對養殖業保險工作進行督查。在投保動物死亡後,保險公司人員和轄區內動物衛生監督人員要共同到場,進行身份確認、死因鑑定、保險定損,確保無害化處理工作到位。

4 以防促保,以保助防

嚴格按要求進行投保,徹底杜絕少保或多保,化解騙保騙賠的道德風險。嚴格把握“五承保五不保”,即實施免疫的承保,不免疫的不保;按規定佩戴耳標的承保,沒掛耳標的不保;外引動物報檢報驗的承保,不報檢報驗的不保;以戶和場為承保單位,戶、場存欄牲畜應保盡保、部分承保或有選擇的投保不保;有傷殘、疑似發病的不保。


養豬與保險|全面推進養殖業保險工作

開展養殖業保險,將防疫和無害化處理規範作為承保理賠條件,使養殖戶變“要我防”為“我要防”,由“模糊防疫”向“規範防疫”轉變,促進養殖戶防疫行為規範,提高防疫質量,促進了無害化處理規範到位,保障了畜產品質量安全,使養殖戶經濟效益顯著提高,實現了以防促保,以保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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