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健康行業2019年 下半年醫療要聞盤點

文:胡曉華 郭達 楊嘉欣 易王瀚

(續)我們已於第三期發佈了大健康行業2019年上半年醫療要聞盤點,以下我們繼續以時間軸為線索,與您一起盤點、回顧2019年下半年醫療衛生行業的新政要規變化及重大熱門事件。

7月15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

意見提出以下三方面任務,組織實施15項重大行動:全方位干預健康影響因素,針對影響健康的行為與生活方式、環境等因素,實施健康知識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煙、心理、環境6項健康促進行動;維護全生命週期健康,針對婦幼、中小學生、勞動者、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特點,實施4項健康促進行動;防控重大疾病,針對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糖尿病四類重大慢性病以及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預防控制,實施5項防治(防控)行動。

該意見旨在加快推動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細化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對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建設健康環境等部署,聚焦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內影響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問題,以求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努力使人民不生病、少生病,提高生活質量。

7月22日: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全面推行。

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聯合發佈《關於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計劃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醫療收費電子票據,並提出以下要求:統一全國醫療收費票據式樣;做好信息系統改造和對接;規範醫療收費電子票據報銷入賬及歸檔;規範醫療門診收費票據填列;規範醫療住院收費票據填列;明確“其他信息”欄項目信息。該項舉措有利於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相關工作,防範虛假醫療收費票據。

8月17日:力促“互聯網+”醫療服務有序發展,完善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

國家醫保局發佈《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提出將“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納入現行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體系統一管理,並以此為基礎按照線上線下公平的原則配套醫保支付政策,主要亮點如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開展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由醫療保障部門按項目管理,未經批准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不得向患者收費;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行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公立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主要實行政府調節;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與線下醫療服務內容相同,且執行相應公立醫療機構收費價格的經相應備案程序後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按規定支付。該指導意見旨在通過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價格、醫保支付政策,支持“互聯網+”在優質醫療資源跨區域流動,力求在促進醫療服務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醫體驗、重構醫療市場競爭關係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9月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佈《關於提升社會辦醫療機構管理能力和醫療質量安全水平的通知》。

通知主要提出以下要求:加強依法執業,嚴格按照核准登記或備案的執業地址和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配備相關崗位人員;完善醫院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本機構各項醫院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規範診療行為,嚴格按照疾病診療和醫療技術操作規範,按照“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的要求切實規範診療行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嚴格按照規定完善醫療質量管理組織架構,建立覆蓋醫療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醫療安全風險防範,提高醫療安全意識,建立健全覆蓋醫療全過程和全流程的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體系;加強人才隊伍和醫院文化建設,建立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形成結構合理、穩定的人才梯隊。該通知在鼓勵社會辦醫的政策背景下,就提升社會辦醫療機構管理能力和醫療質量安全水平進行了工作指導,以加強社會辦醫療機構管理和內涵建設,有利於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範發展。

9月29日:多部委聯合開展十項重點工程,力促大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

國家發改委、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二十一部委聯合發佈《促進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綱要(2019-2022年)》,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實施以下10項重大工程:優質醫療健康資源擴容工程;“互聯網+醫療健康”提升工程;中醫藥健康服務提質工程;健康服務跨界融合工程;健康產業科技創新工程;健康保險發展深化工程;健康產業集聚發展工程;健康產業人才提升工程;健康產業營商環境優化工程;健康產業綜合監管工程。行動綱要主要針對我國健康產業的短板弱項部署重點工作,旨在推進大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有助於形成內涵豐富、結構合理的健康產業體系,促進健康產業融合度和協同性進一步增強,科技競爭力進一步提升,人才數量和質量達到更高水平。

10月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有以下亮點:優化診斷與鑑定相關程序及要求;明確職業病診斷機構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質量控制;規範職業病診斷管理;突出用人單位相關義務;明確國家與地方的監督管理責任等。辦法旨在落實勞動者職業健康合法權益、方便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有利於簡化程序,加快職業病診斷流程。

10月2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多部委聯合出臺意見推進醫養結合。

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改委等十二部委聯合發佈《關於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在以下五個方面提出15項措施:強化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銜接。要求制定醫養簽約服務規範,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合理規劃設置有關機構,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推進醫養結合機構“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減輕稅費負擔,強化投入支持,加強土地供應保障;優化保障政策。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政策,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加大保險支持和監管力度;加強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該意見旨在進一步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有助於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該意見將醫養結合推進至新高度,中國醫養結合事業更快發展的大幕已經拉起。

10月28日:我國首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性文件出臺。

國家發改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等八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以下主要任務:加強健康教育,促進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加強預防保健、健康管理,把老年人滿意度作為重要評價指標,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績效評價;加強疾病診治,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加強康復和護理服務,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統、專業、連續的康復醫療服務;加強長期照護服務,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探索建立機構、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指導意見旨在解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不健全,有效供給不足,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對加強我國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推動實現健康老齡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10月30日:互聯網巨頭紛紛加入醫療健康產業爭奪戰。

如今醫療健康產業炙手可熱,互聯網企業紛紛加入搶先佈局。截至10月30日,百度、阿里、騰訊、京東互聯網四巨頭在醫療健康領域有如下重要動作:

百度。收購康復子,意圖重啟醫療佈局;戰略投資東軟公司,實現百度人工智能規模化落地;與思創醫惠在AI醫療領域展開深度合作;發佈業內首個《AI眼底彩照標註》團體標準,助力眼科AI行業的規範化發展等。

阿里。聯合武漢市中心醫院、支付寶共同打造“未來醫院”,實現全流程在線就醫服務;將愛康國賓、美年大健康兩大體檢巨頭收入囊中,打開健康體檢市場;上線“器官移植隨訪創新平臺”,幫助改善目前國內器官移植術後管理困境等。

騰訊。與國家衛建委達成電子健康卡創新應用戰略合作,助力“互聯網+醫療健康”惠民便民服務應用落地;與飛利浦達成戰略合作,共同推進電子陰道鏡AI輔助診斷系統的研發等。

京東。“京東互聯網醫院宿遷分院”正式上線,成為我國公立醫院與平臺型互聯網醫院的首次線上線下一體化合作;宣佈成立“京東健康”子集團,促進京東健康擴大核心業務;推出京東全科家庭健康服務包,提供一站式家庭健康服務等。

近幾年來,眾多互聯網企業在醫療健康的戰場上摩拳擦掌,力圖在各自的優勢領域中搶佔高地,未來這場爭奪戰必將更加激烈,並將促進我國醫療健康領域高科技化、智能化、精準化、標準化和專業化。

10月31日:《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自2006年發佈以來首次大修。

本次修訂主要有以下亮點:完善健康保險的定義和業務分類,將醫療意外險納入健康保險範疇;統一財產險和人身險公司健康保險的監管制度、經營規則和準備金評估標準;明確長期醫療保險可以進行費率調整,以適應市場變化;要求保險公司銷售健康保險產品時嚴格執行備案或者審批的條款和費率,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品;禁止保險公司非法蒐集、獲取被保險人除家族病史之外的遺傳信息、基因檢測資料等;支持健康保險與健康管理相結合,提供疾病預防、慢病管理等服務,降低健康風險,減少疾病損失。

本次修訂突出商業健康保險保障屬性,適應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和監管的新形勢和新要求,著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保障需求,規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設計、銷售經營和理賠行為,將有助於更好保護受保人的利益,同時積極促進整個健康險行業更為健康、穩定地發展。

11月2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啟動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全國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將被巡查。

2019年11月2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發佈《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要求在全國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開展巡查工作,巡查內容包括公立醫院黨建、行業作風建設和運行管理三大重點。每所醫院巡查天數原則上不少於7天,採用自查結合實地巡查方式,自2019年11月啟動,於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輪巡查。本輪巡查旨在完善醫院懲防體系建設,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進一步加強衛生行業行風建設,以求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12月26日:國家衛建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法治建設的通知(試行)》。

通知主要提出以下要求:將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法治建設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相結合,把法治建設要求融入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管理運行的全過程;增強法治思維和能力,完善法治建設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門,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實施保障,從強化組織管理、示範引領、經驗總結和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規定。該通知旨在踐行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通過加強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法治建設,不斷提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運行的能力和水平,增強風險防範化解能力,充分發揮法治引領、保障和基礎性作用。

12月28日:醫療衛生領域“母法”出臺。

2019年12月28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獲得表決通過,將從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該法主要有以下亮點:

全力推進“強基層”,分別從醫療機構配置、分級診療醫療服務下沉、醫療衛生人才建設、邊遠貧困地區保障等四個方面對促進基層醫療衛生髮展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力推“強基層”的基本政策,回應了健康中國戰略實施的立法目的。

明確醫療衛生事業應該當堅持公益性原則,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營利性醫療機構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地位作出明確定位。

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辦醫,引導和規範社會辦醫及與政府醫院的合作。明確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規定享受與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稅收、財政補助、用地、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政策,並依法接受監督管理。同時對政府醫院與社會資本合作作出了“雙禁止”規定,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

明確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堅持中西醫並重、傳承與創新相結合,發揮中醫藥在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中的獨特作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應由中醫藥主管部門參與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也應當聽取中醫藥主管部門的意見。

大健康行業2019年 下半年醫療要聞盤點

圖/視覺中國

建立立體化醫療衛生監管體系,建立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醫療衛生綜合監督管理體系。

明確醫保支付範圍確定機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由國務院醫療保障主管部門組織制定,並聽取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等的意見。

明確並加強對處理醫患關係、保護醫療衛生人員的規定。應當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保護個人健康信息,明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公民個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公民個人健康信息,同時規定了洩露個人健康信息的法律後果。

2017年12月草案首次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先後共經歷4次審議,3次徵求社會公眾意見。該法作為中國醫療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其頒佈實施可望解決中國衛生事業發展中許多根本性、原則性問題。該法強調公民健康權、醫療衛生綜合監管、個人健康綜合監管,鼓勵社會辦醫,有助於為全方位全週期維護人民健康提供法治基礎,為健康中國2030戰略的實施提供法治保障。

12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暴發。

自2019年12月以來,湖北省武漢市部分醫院陸續發現多例有華南海鮮市場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12月31日武漢市衛健委首次就該肺炎疫情發佈《關於當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況通報》,表示近期部分醫療機構發現接診的多例肺炎病例與華南海鮮城有關聯,市衛健委接到報告後立即開展與華南海鮮市場有關聯的病例搜索和回顧性調查,經專家進行會診分析認為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未發現明顯人傳人現象,未發現醫務人員感染,對病原的檢測及感染原因的調查正在進行中。

然而,彼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已在武漢蔓延並擴展到全國。目前,本次疫情已成為自2003年非典以來最大規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此將加劇醫療衛生行業的發展與改革。

通過本次疫情倒逼,全國各省市在不同程度發揮“互聯網+醫療”在對抗疫情的效用,醫院端通過設置發熱門診和新型冠狀病毒問診專線,彌補實體醫療機構不足,企業端聯合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提供免費在線義診服務及疫情進展的信息發佈,助力緩解線下醫院壓力,2020年,互聯網醫療將迎來發展契機。

此外,通過本次疫情應對中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改革勢在必行,改革有助於提高突發事件響應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預警及響應機制,構建信息發佈權威通道,實現應急響應常態化、應急管理信息化、現代化。

作者單位: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北京總部醫藥及醫療健康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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