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如果強行解除購房合同會承擔什麼後果?具體如何?

活捉詹黑


任何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無論開發商違約還是購房者違約,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通常情況,開發商所擬定的購房合同,在開發商違約的部分,會很少提,或者說不提,造成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不對等關係。合同中的違約條款,您應該去認真的看一下,到底是怎麼設立的。

如果說開發商的合同條款中明確了違約責任,那麼即便訴訟,您也是按照合同中的條款進行判決的。除非是明顯的霸王條款,實際生活中,開發商的合同,很難被認定為霸王條款。

第二個途徑,是通過媒體,其實有一些規模的開發商是比較忌憚這種方式的,因為會影響到整體銷售。前提是您的要求和開發商違約的情形都非常明顯,大家協商解決!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祝生活愉快


春哥說房


合同條款中約定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須滿足相應的條件。

解除購房合同分為兩種:(1)合理合法的單方面強制解除合同,(2)不合法的解除合同。


1、合理合法的解除合同,開發商無需承擔風險,反而可以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

案例:購房者構成違約,開發商強制解除合同並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例如:早期浙江的一個購房者,買房之後發現貸不了款,賠償57萬才把開發商的房子給退了。

在購房構成違約的情況下,開發商是有權單方強制解除購房合同的,其中,購房者構成違約的主要方式有:(1)首付款逾期、(2)貸款出現問題,(3)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等。

開發商根據合同條款主張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並不會承擔什麼後果,反而是購房者違約要承擔後果。


2、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解除合同,則需要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之後解除。

案例:開發商漲價不賣了,這是最為常見的案例。

開發商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解除合同,雖然是最常見的現象,但還是偶爾發生而已。

主要是在市場上行時,部分開發商找漏洞、穿空子,拒不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這類案例的最終結果就是開發商被強制履行、並處罰。


總之,以具體情況而定,合同的約定條款,以及違約造成的合同解除方式。


天天房知道


您好,要看解除合同的原因是什麼,合同中對違約情形是如何約定的等等,

1.開發商違約。 如果開發商存在下列問題,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退房: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

2.購房者違約。 如果購房者違約,比如不想買、買不起或者因為個人原因導致貸款不能無法付清房款的,如果開發商同意的話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損失。 但是,如果是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

3.可以起訴解決,要求開發商遵守合同條款。 1、買房合同簽定後,開發商不可以單方面變更合同。《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開發商要變更合同,需與買房人協商一致。《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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